港大首席講師張達明早前提出一地兩檢的反建議,建議內地人員在管轄區內僅限擁有海關、入境及檢疫(CIQ)執法權,但賦予內地執法人員逮捕、押解及遣返權以堵塞漏洞,政府指有關做法不行可。張達明今早在商台回應稱,「都幾悲」,「睇到政府回應,顯示他們想達到的不是一地兩檢,而是創立一個先例,做『一地兩制』、甚至『一港兩制』。」
張達明稱,政府現有一地兩檢方案只是單方面照顧「所謂國內憂慮」,「完全不考慮基本法的簡單保障,在香港境內基本法應該適用,基本上內地執法人員,要遵從香港法律,這是(基本法)22條好清楚。」
張達明說,政府主要擔心南下內地人進入香港境內,「本來好簡單,你未入香港之前做安檢,在福田口岸之前check清楚是否通緝犯,謀殺犯,根本不存在問題。」他提出,雙邊「一兩地檢」同樣可解決問題,「南下的時候在褔田做一地兩檢。」
張達明:已是妥協方案 政府拒絕都幾悲
張達明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提出一地兩檢的反建議,建議內地人員僅限有海關、入境及檢疫(CIQ)執法權,但賦予內地執法人員逮捕、押解及遣返權以堵塞漏洞,並舉例若有內地通緝犯乘高鐵到港,內地執法人員權逮捕並原車遣返。張達明承認自己最新提出的方案已是妥協,即使一地兩檢成定局,也不需要所有內地法律在口岸區適用,「基本法之下,內地法律不應該適用。」
他說,最反對利用基本法20條,授權給香港政府做一些違反基本法的事。
政府:難界定CIQ必須法律
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稱,有關建議不可行,不能作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因現實上不可能界定哪些內地法律是CIQ 必須的法律,因通關手續涉及不同事宜,而有可能涉及的內地法律法規繁多;又指該建議下香港法律仍適用於內地口岸區,將出現法律及司法管轄權重疊問題。被捕人可就內地執法人員的拘捕和扣押提出司法挑戰,如申請人身保障令或免遣返聲請等司法程序,屆時有可能需要容許有關人士擔保外出候查。
張達明反駁,他的方案反而不會出現司法管轄權重疊的問題,因為仍適用於香港法律、管轄權,只是限於特定目的,容許內地人員進行清關、遣返等程序,「內地法律根本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