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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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6-8 11:32 |顯示全部帖子
明報 –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6:24

【明報專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今年初發現新興求職騙案手法,騙徒以市場推廣公司招聘為名,游說獲聘為推銷員的年輕人,入職前須報讀有聯繫的教育中心的昂貴課程,本報更發現部分課程獲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即騙徒除騙求職者金錢外,更騙取公帑。有議員狠批持續進修基金監管不足,疑淪為傳銷課程的基金(見另稿)。

警方商罪科今年接獲8宗相關報案,正在調查。商罪科警司陳崇成表示,因案件仍在調查,未能透露太多案情。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陳啟法呼籲年輕人求職時因應個人能力,勿隨意簽署文件如銀行授權書及僱傭合約。

投訴人受友邀請應徵

本報早前接獲家長蕭先生投訴,其中七兒子約1個月前透過友人邀請,到旺角一間推廣公司應徵推銷員,並被游說入職前花費1.56萬元報讀太子一間教育中心的商業及財經課程。該中心推銷時稱課程獲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如學生財務周轉不靈,亦可申請貸款。

另一投訴人阿輝亦在友人推介下獲同一間公司聘任,公司向他表明業務為推銷教育課程,推銷員無底薪,每成功推銷一個課程可獲回佣1000至2400元不等,推銷一定數量後,更可由「Trainee」逐步晉升至「Supervisor」,但入職前須先於另一間位於太子的教育中心報讀約1.6萬元的英語課程。

轉介教育中心 同一機構持有

本報記者早前到訪投訴人報稱的推廣公司,發現場內貼出告示,指公司無意聘請任何全職或兼職,但歡迎申請加盟成為獨立營銷商或Agent(中介人)。場內劃分成多個課室,擠了逾百名年輕人,其間不停有身穿西裝的人到大門外迎接「友人」進內,2至4人一組推銷,介紹公司業務為推銷英語、財務、美容課程,以及工作形式等。推銷者聲稱,應徵者需先了解如何推銷才可任職,並力銷進修英語課程有助提升自信等。

記者表示欲應徵但被拒,有自稱管理層之一的年輕人表示,所有「應徵者」需經介紹人入職。記者於晚上11時許再到訪,依然有大批穿西裝年輕人捧着資料夾進出、於走廊討論財經和推銷技巧。有投訴人透露,加入成為推銷員後,需定期到上址參與密集式「培訓」,包括由「資深推銷員」分享如何透過推銷課程賺取可觀回報。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牽涉的教育中心表面上與該推廣公司無直接關係,但其中兩間教育中心實為同一機構持有。蕭先生兒子所報讀的課程,的確屬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另一家涉案教育中心的課程雖不屬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但部分課程曾被基金除名。兩間教育中心至今仍在基金網頁上「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的院校/辦學機構名單之上。

持續進修基金﹕定期核實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發言人表示,該處會定期核實獲資助課程的學員出席紀錄、課程評核結果等,亦會突擊視察培訓機構。發言人表示,若基金課程學員獲聘為課程的招生代理人,並從招生過程中獲得利益,則該培訓機構有可能已違反基金條款。

明報記者 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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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6-8 11:34 |顯示全部帖子
明報 –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6:24

【明報專訊】除推廣公司推銷課程騙案,有騙徒招聘人手運送科技產品,着應徵者先留下按金,受害人到達指定地點後無人接應,發現「科技產品」實為樣辦始知受騙,警方今年首季已接獲9宗相關騙案。

另一新興行騙手法是招聘求職者任「神秘顧客」,受害人被帶往財務公司借貸以「測試服務」,騙徒利用受害人個人資料借貸。

警設專組打擊求職騙案

警方今年5月初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牽頭成立「求職騙案專案小組」,特別關注藉網絡接觸「求職者」的行騙手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陳崇成表示,專案小組主要由訛騙組、情報組及科技罪案組隊員組成,因應案件複雜度調配人手,小組成立後已偵破「神秘顧客」騙案。

專案小組以情報主導,收集及分析最新的騙案趨勢,從而制訂打擊手法,並與勞工處和消委會跨部門合作。小組同時留意到近期新興以網絡作為媒介,如刊登招聘廣告,會加強注意。商罪科呼籲,求職者應徵前應先了解公司背景、工作性質等,如公司聲稱可提供輕易掙取酬勞但毋須特殊技能的工作機會、要求付按金、邀約於公眾地方「面試」等,更應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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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6-8 11:35 |顯示全部帖子
星島日報 –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6:08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工聯會在過去兩年多來,接獲二十五名市民求助,懷疑買賣倫敦金受騙,涉及金額共二百三十萬元。其中五名受害人,均曾參加同一所「投資學校」的講座及課程,他們被投資經紀游說先付六千八百元學費,並開設投資戶口,其後於兩日內被騙去八萬至十萬元投資本金,有經紀從中做了四十七次交易,盡賺佣金。工聯會指現時在香港買賣黃金不須向證監會註冊,促請政府加強監管。

  記者:周敏盈

  「他在推介會上跟我講,他有全香港不輸錢的方法,他用對沖的方法是不會輸錢的,一個鐘都賺八千元!」六十歲的王女士是其中一位受害人,她於二○○八年閱報得知可免費參加倫敦金投資講座。到了「香港博弈研究中心」會場,有名自稱是「永豐金融集團」副總裁的經紀,游說他們參加投資課程。

  共25人中招 涉230萬

  王女士不虞有詐,繳交六千八百元學費後,又被經紀游說進行投資,於是她開設戶口並存入八萬元。雖然她沒有授權經紀進行買賣,但對方指王女士不懂使用電腦,全程替她代勞處理戶口。王女士後來才發現,經紀在兩日內,為她做了四十七次交易來賺取佣金,最終只剩二千元。經紀去年終因欺詐罪而被判入獄,但證券公司就指不知情,只願意賠償佣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及王國興指,金銀業貿易場並非法定機構,涉案公司如非其會員,固然不能跟進;即使是其會員,只能協助受害人與涉案公司調停,最多也只能取消會藉,權力很少。

  潘佩璆批評,即使倫敦金買賣騙案時有發生,政府卻仍然無視危機,「見住有個氹都不去填,只是叫市民小心!」

  他們又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他們,指香港黃金買賣不須向證監會註冊或取得牌照,是由議價而作交易;並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也沒規管,但二人指出現時美國、英國與日本,均有機構對貴金屬或黃金買賣作出監管,促請政府設立完善機制規管倫敦金交易,考慮成立發牌制度,避免騙案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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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28 09:39 |顯示全部帖子
貪圖三成半至五成佣金 求職者與騙徒合謀騙財
(2012年05月28日)

每逢暑假,均有大批畢業生投入市場,但不少人求職心切致警覺性降低,最終跌入騙徒設下的求職陷阱。警方最近發現,有騙徒以「面試」為名,實際騙取受害人身份證,再用作借貸及購買手機,令求職者蒙受損失;亦有求職者貪圖佣金,不惜與騙徒合謀,以假地址證明騙取貸款,雙雙被捕。


商罪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陳志勇(左一)表示,以往訛稱招攬神秘顧客,測試財務公司貸款服務的詐騙手法出現變種,主要是有求職者貪圖相等於借款額三成半至五成的佣金,公然與騙徒合謀用假地址證明騙取貸款。此外,在最新的行騙手法中,騙徒會以「面試」為名,相約受害人外出,到場後再託辭騙取受害人身份證,最終去如黃鶴;而被盜取的個人資料,則多用作申請貸款及購買iPhone等,令求職者無辜蒙受損失。
至於模特兒騙案亦出現「舊酒新瓶」現象,商罪科偵緝總督察郭美森(左二)指,騙徒會一如以往批評受害人外貌未如理想,再誘騙受害人支付金錢,接受低質素美容療程,但同時會安排受害人從事一些低報酬工作,藉此增強受害人信心。據了解,警方在今年3月拘捕9名涉及模特兒騙案的騙徒,涉及12,800元,調查目前仍在進行。


層壓式推銷今年零舉報
另外,政府在今年1月通過新例,將負責「拉人頭」的中層介紹者,一併納入層壓式推銷的檢控範圍,並將刑罰大幅提高至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形容新例具阻嚇力,至今未接獲相關舉報。


身份證被盜作貸款購物 受害人或需孭數上身
騙徒最新以「面試」為名,實際是盜用資料申請貸款及購買電話,令求職者蒙受金錢損失。有大律師坦言,若受害人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身份證資料被盜用,銀行有理由追討有關餘款,意味受害人或需「孭上身」。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受害人若能向銀行證明身份證確實被盜,即已向警方報失,或警方已拘捕疑犯,便毋須負上因身份證被盜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包括不需向銀行繳付欠款,但受害人若未能提出身份證被盜的證據,則有可能需要「孭起條數」。不過,陸偉雄指,出於商譽考慮,銀行一般不會向受害人追討。他警告,盜取他人身份證已觸犯多項罪行,包括偷竊及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若以他人身份證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更屬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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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28 09:40 |顯示全部帖子
青年賺筆佣 揹上一身債 求職陷阱 誘「合謀」騙借貸
2012-05-28

互聯網和報紙經常刊登聘請「兼職」或水吧、侍應等廣告,但警方發現,有騙徒與年輕人見面時,即開宗明義,提出合謀以假地址往財務公司借錢,並聲稱事成後可獲分厚佣,但事實上,騙徒成功借貸後,即去如黃鶴,結果受害人除要揹債上身外,更可能因涉行使假文書、欺詐等罪行入獄。

警方去年錄得四十三宗求職騙案舉報,涉及二百零五萬七千多元,較前年增加逾一倍,受害人以十八至三十歲為主。

須負刑責隨時入獄

商業罪案調查科督察郭美森指,青年原本只想搵工,但最後被騙徒游說,跟對方合謀呃財務公司,即使青年獲分三成半至五成貸款的佣金,但郭Sir說:「借了十萬元,你分了三萬元,但還要揹多七萬元!」他又指,由於青年在知情下,利用假地址向財務公司借錢,故同被視為被告,其中欺詐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同時,有騙徒透過網上論壇,相約求職者在茶餐廳等地方面試,並藉詞騙取其身份證影印,結果一去不返,警方相信騙徒拿了身份證後,會從事借貸、出手提電話或其他不法用途。

稱出iPhone 實騙手機

警方又指,每逢有新款iPhone推出,騙徒會在互聯網招攬求職者「幫手」簽「出機」合約,騙徒往往給事主五百元作為「甜頭」,聲稱成事後再有回報,但事實上,當騙徒手機到手,即逃之夭夭。事主發覺受騙後,與電訊公司商討解約有一定困難,因此無奈續繳兩年月費。

警方呼籲,求職者往面試時,勿隨便簽署任何文件,如銀行受權書、僱員合約等,免招致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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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6-19 08:39 |顯示全部帖子
不良手法:誤導 折磨 威嚇
求職陷阱去年升1.2倍

消委會去年收到77宗應徵者被引誘消費的投訴,較前年上升1.2倍,受害者主要是學生或初出茅廬的畢業生,被誤導或施以高壓手段,導致付出大量金錢、甚至要借錢去購買訓練課程或產品。有投訴者被美容中心職員8小時疲勞轟炸後,向駐場財務公司借款3萬元,並被即時提取2.8萬。
另有投訴者在被求職的音樂公司職員大力拍後,交出信用卡,被簽帳3.8萬元。

一半涉模特兒工作
暑期將至,不少畢業生投身職場,但求職陷阱一個接一個。消委會去年收到77宗應徵者被引誘消費的投訴個案,較前年的35宗,上升1.2倍,涉及金額達143萬元。事主大多都是年輕人,當中大約一半是涉及模特兒工作。今年頭5個月就有19宗投訴。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是一名化名阿明學生,面試一份兼職後,接受了8日訓練,最終被游說向財務公司貸款4.1萬元,向公司購買美容課程及有關產品,要家人連日解釋才明白受騙。

疲勞轟炸達8小時
另一個案,一名中五畢業女生到美容中心應徵,被職員游說擔任業務發展主任,但要先消費近2.8萬元,以及付600元行政費,她沒有即時答應。第二天再到美容中心,看到迫滿求職者,經過8小時的疲勞轟炸,她最後答應,更向駐場財務公司借3萬元,職員即時扣起2.8萬元。事主之後感到不妥,要求退款,但被拒絕。
最終由消委會提供法律諮詢下,考慮經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亦有投訴人向音樂公司應徵,被要求先參加培訓班,費用為3.8萬元,事主未有即時答應,招聘員即突然大力拍,要事主即時交1,600元,並要她交出信用卡及身份證。事主在恐懼與壓力下就範,但其後發被扣3.8萬元。
消委會呼籲,年輕人在尋找兼職及長工時,要留意如果求職時要付出大量金錢購買產品或課程,必須三思,若果工作被吹噓能夠輕易賺錢亦要小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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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8-22 12:22 |顯示全部帖子
五百人供樓 被呃四千萬 層壓式 地產大騙局
2012-08-22

層壓式推銷騙案層出不窮,尖沙咀一間聲稱投資內地和澳門房地產項目的公司,以高回報、有佣金等銷售手法向客戶推銷,四年內吸引逾五百名市民作供款投資,前天公司突然關門人去樓空,警員接獲受騙苦主報案,初步相信涉及金額超過四千萬元,警方將案件列作詐騙案,已拘捕一名公司負責人。

涉嫌詐騙的投資公司位於尖東科學館道一號康宏廣場二十一樓一單位,佔地約一千呎,單位有展覽室,並貼滿一些樓盤的宣傳單張和圖片,相信是用作向客戶介紹樓盤,吸引其作投資,警方正調查該批樓盤資料是否屬實。

網上拉客 投資澳門內地項目

據悉,有關涉嫌以層壓式推銷手法詐騙的投資公司,從○八年開始運作,兩年前開始遷往上址作辦公室,主要運作是透過互聯網上的討論區、電郵及朋友互相介紹,聲稱公司在澳門及內地有多項大型地產項目,金額共高達五百億元;至於投資金額,可分為不同的套餐,供款由數千元至數萬元美金不等,並聲稱若投資出現爛尾,投資者亦可取回本金的七成。此外,每月亦可獲回贈佣金,而每介紹親友入會投資,也有獲得回佣。

一負責人被捕

至前日三十四名投資者疑一直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於是相約到該公司的辦公室了解,發現公司大門鎖上,人去樓空,懷疑被騙於是報警。警員到場,無法聯絡公司負責人,昨進入有關公司搜查,檢走五部電腦及大批文件回署。

據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黃志威表示,受害人大部份為中年港人,除前日報案的三十四名受害人,相信還有另外的五百三十三人,涉及金額折合四千一百六十萬港元,其中一名受害人投入多達二十萬美元(一百五十多萬港元),現將案件列作詐騙案跟進,警方其後拘捕一名涉嫌詐騙的姓鄧(五十四歲)男子。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 ... 12/08/22/20375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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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6-17 12:10 |顯示全部帖子
面試盜資料 開戶口網購 涉網上求職騙案升18.2%
(2013年06月17日)

【am730訊】暑假將至,莘莘學子搵暑期工心切,容易墮入騙徒的求職陷阱。有騙徒藉見工盜取受害人個人資料,再在互聯網購物行騙;部分則趁求職者不為意偷去對方電話。警方指,雖然近期求職騙案略為下降,涉及互聯網求職騙案卻升18.2%,呼籲市民仍需防範求職騙案,應徵前需先了解公司背景、業務、工作性質等。
警方資料顯示,去年求職騙案數字有21宗,較前年43宗少五成,涉及金額逾100萬元。但涉及互聯網求職騙案(包括透過討論區、社交網絡「招聘」),佔總體比例,由前年的25.6%升至去年61.9%。涉及互聯網求職騙案宗數去年較前年升18.2%。至於今年首4個月求職騙案為2宗,較去年同期的15宗,下跌86.7%。
部分騙案,不法分子於互聯網張貼招聘廣告,聘請侍應生、文員等職位,吸引青少年見工,但會面地點並非在所屬公司的餐廳或食肆,而是其他的咖啡店或餐廳等公眾場所。


以空頭支票網購
「僱主」在現場訛稱即場面試,並以方便「出糧」為由,要求求職者提供住址、身份證、簽名樣本等個人資料,之後表示要影印資料即逃去無蹤。其後,騙徒便冒充求職者本人,到銀行開設支票戶口,以未能兌現的支票網購,購買一些如紀念鈔等易脫手之物。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蕭唯誠表示,去年有17名受害人被類似手法所騙,年齡介乎18至64歲,當中8名受害人為於網上出售紀念鈔票的賣家,警方在行動中拘捕兩男一女,年齡介乎19至22歲。


藉下載app偷電話
另外,有騙徒同樣在公眾地方相約數名求職者一同「面試」,以「保障公司資料」為由,要求為求職者下載手機防盜程式(app),取得手機後即逃去無蹤;而去年因求職被盜手機個案,年齡最少的更只有13歲。其他個案中,部分騙徒會向求職者即場支付數百至千多元的「佣金」,其後游說他們墊支購買電話及其他貨物,聲稱可獲更大利潤,騙徒取得貨物後即失去聯絡。
蕭唯誠提醒市民,若見工地點為公眾地方,而對方又不合理地要求求職者交出私人物品如手提電話、身份證、銀行卡或個人密碼時,必須提高警覺。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59253&d=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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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2 10:04 |顯示全部帖子
暑假騙徒橫行,專向入世未深的學生埋手。一項調查發現,近半青少年曾遇到求職陷阱,最多人落入假自僱及層壓式推銷的騙局,而誘騙進修的個案亦大幅上升至一成七,有青少年曾被推銷參加進修過萬元的配音課程,險成羊牯。

現年二十三歲的林小姐,四年前會考畢業後甫入職場,打算找一份配音的短期工作,險墮進修騙局。她指,該份配音工作列明的人工及福利都很空泛,但最後在母親陪同下都有應徵,在她試音後,被游說修讀配音課程,先是過萬元的三個月長期課程,後是達三千元的一個月課程。她以太貴為由婉拒,公司人員大讚她身材好,有潛質做模特兒,但要先付費進修,她堅決拒絕。

誘騙進修個案升至一成七

職工盟在今年六月至七月上旬透過電話及街頭訪問了超過二百九十個年齡介乎十五至二十五歲的青少年,二成八及二成四人分別落入過假自僱及層壓式推銷陷阱;另誘騙進修的個案亦由去年一成一躍升至一成七。三成三人曾被拖欠工資,最高達數千元,而最多出現勞工法例問題是零售、批發及銷售行業,佔三成四。

促加強巡查工作黑點

職工盟蒙兆達建議青少年,應徵時被強行銷售課程,要先行了解清楚市面上同類課程的價格,再決定是否報名。他促請勞工處加強巡查工作黑點,當局亦應加強教育青少年勞工權益的資訊。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 ... 13/07/22/2469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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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2 10:07 |顯示全部帖子
暑假開始,不少青少年都急於找暑期工,但有調查發現,近半受訪者曾誤墮求職陷阱,其中假自僱及拖欠工資情況最為嚴重;銷售業更是陷阱重災區。不過,有超過四成青少年「中招」後卻不去處理。職工盟呼籲勞工處及有關當局,加強巡查及監管,不應縱容無良僱主,助紂為虐。
職工盟於上月中訪問近三百名15至25歲青少年,發現有49%受訪者曾墮求職陷阱,17%更曾被誘騙進修。

Suey數年前會考畢業後,在招聘網站見到一份配音工作室的招聘,面試時試讀幾句後遭批評表現差,並被游說報讀價值五位數字的配音課程,「我同佢講無錢同無興趣,佢叫我報另一個平啲嘅課程,又話將來可抽佣介紹工作。」

我同佢講無錢同無興趣,佢叫我報另一個平啲嘅課程,又話將來可抽佣介紹工作。(求職者Suey)
Suey拒絕,但對方竟叫她往隔壁模特兒公司,幸好她一再拒絕未有受騙,「佢就話:『嗱如果你唔讀配音課程不如咁啦,見你身材都唔錯,我哋隔籬有個model公司,你有無興趣做model呀?』我問佢又要讀課程呀?佢話係。」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說示,大部分遇到求職陷阱的年輕人都欠工作經驗,不懂分辨有否被騙,「基於部分青少年對於自身權益認識得唔足夠,反映出勞工處同政府當局宣傳方面做得非常差 。」
他建議求職前應先調查有關公司,或參與有規模的招聘會,有問題可向工會求助。
蒙對勞工處感憤怒和失望,因職工盟去年已做同樣調查,並要求處方加強監管僱主質素,但仍未回應,批評當局失責等同縱容無良僱主,會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及要求兩周內與處方對話。

http://www.metrohk.com.hk/?cmd=detail&id=2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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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10 10:38 |顯示全部帖子
網上賣「Like」騙案每個10元
星島日報 – 20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5:19

警方首發現有人在網上販賣虛假「好評」,製造虛假良好商譽,呼籲市民在網上購物時,勿盡信好評留言。

警方專門針對網上騙案的「登峰者」行動,首次發現有人在網上兜售提供好評的服務,拘捕一名21歲男子,及光顧購買好評的16歲女子。

被捕男子涉嫌收錢出售「好評」,每個售10元。被捕女子同時是網店戶口持有人,聲稱售賣新款智能電話,但收款後從未交貨。

新界北總區根據市民舉報,在一連兩日的行動中,也拘捕另外8名男女,年齡介乎16至38歲,他們涉嫌與69宗懷疑網上拍賣騙案有關。警方相信,案件共有75名受害人,涉及金額約56萬元。

警方表示,調查發現有騙徒利用在網上,專門偽造「好評」的服務者,騙取商譽,令受害人於上月在一個拍賣網站,向一名賣家購買智能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之後將款項存入賣家指定的銀行戶口後未有收到貨物,與賣家失去聯絡。亦有受害人誤信騙徒涉嫌於社交網站、網上討論區及流動社交應用程式,訛稱有演唱會門票出售,付款後與賣家失去聯絡。

警方在行動中,共檢獲一批電腦、銀行卡、現金及演唱會門票。

http://hk.news.yahoo.com/%E7%B6% ... 5%83-091900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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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9-18 10:00 |顯示全部帖子
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督察謝子峰及周俊恒,出席招聘展覽大談新求職陷阱, 二人透露「配音員陷阱」成最新的騙案手法,受害人往往無需年輕貌美,只要對自己的聲線有信心則可受聘,騙徒便籍此引誘更多受害人「中招」。二人指,警方去年首4個月收到約60個受害者報案,當中包括10多歲的學生、40多歲的家庭主婦、會計師、老師不等,騙取金額涉及約300萬元。他們說,配音員騙案採取的手法跟以往模特兒騙案相近,受害者獲聘後往往被要求預繳數千元至2萬元不等的配音培訓課程,後來卻只安排一些酬勞只有100至200元的工作;或指受害者的培訓結果未如理想,給予機會「再培訓」並再一次收取2萬元培訓費用;甚至有受害人聘請替身代替自己北上配音,期後收到書面通知指其配音工作違反內地版權,需要支付數十萬人民幣罰款。謝子峰及周俊恒冀市民若遇上同類求職陷阱時,能夠挺身而出報案,防止再有人受騙。

求職者注意,騙徒又有呃錢新招!警方今(17日)披露「配音員陷阱」成為最新搵工騙局,由於配音工作不受外型限制,只要受害人對自己的聲線有信心即可,結果有不少自以為有把「靚聲」的市民中招,繳付數千至2萬元不等的培訓費,甚至再培訓費,結果只獲安排酬勞最多200元的工作;又或被告之可到內地進行配音工作,最終卻被誣衊違反內地版權法,數十萬人民幣巨額「罰款」順利落入騙徒袋中。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督察謝子峰及周俊恒今在一個招聘展覽中透露,警方去年首4個月收到約60名受害者報案,發現有人以不受外型限制的配音員一職作利誘,引「靚聲」男女上釣,受騙人士背景廣泛,包括10多歲的學生、40多歲的家庭主婦、會計師及教師不等,涉及騙取款項共300多萬元。「配音員陷阱」的騙財手法,跟一貫模特兒騙案相近。他們透露,騙徒先租下寫字樓裝修成配音室,內有配音設備打造貌似專業的環境,令登門面試的受害人信以為真,乖乖簽下受聘合同,可惜索價數千至2萬元不等的培訓課程費隨之而來,未有工作先貼錢,受訓後即使獲安排零散工作,但每次酬勞竟低至100、200元;受害人或被斥配音表現不合格,遭沒收預繳的培訓費,再給予「再培訓」機會,換言之要再交一次培訓費,騙徒所騙取的金額便愈滾愈大。他們又透露,有騙徒甚至聲稱安排受害人到內地配音,若對方未能北上,需自掏腰包聘請替身代為配音,事後一樣可獲酬勞,惟實際後果卻更慘烈,受害人未收到酬勞先收到書面通知,內容指其替身的配音違反內地版權,要求受害人支付數十萬人民幣「罰款」。兩人強調:「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冀市民若遇上同類求職陷阱時,能夠挺身而出報案,防止再有人受騙。

http://m.on.cc/nc/hknews/20140917/20140917162014l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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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9-18 10:07 |顯示全部帖子
勞工處:提防求職陷阱

騙徒經常利用求職人士求職心切或一時大意,騙取他們的金錢或令他們蒙受其他損失。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求職人士必須保持冷靜審慎,時常提高警覺,以免墮入圈套,招致損失,並在有需要時向有關方面求助。

以下的宣傳短片提及一些常見的求職陷阱及如何避免墮入騙局的貼士,歡迎瀏覽。
http://www.isd.gov.hk/chi/tvapi/14_ld192.html


手法一 金字塔 / 層壓式推銷術
有些推銷或傳銷公司刊登薪高佣厚的招聘廣告招攬求職人士,並在面試時,極力游說他們購買貨物,加入傳銷行列。求職人士更可能被游說以信用卡透支,或被轉介向財務公司借貸,其後求職人士需償還欠款,無力償還欠款的,更可能被告破產。求職人士若發覺工作涉及每層分佣(即所謂層壓式推銷)而售賣的貨品又較巿面昂貴,或其他需要參加者繳交大筆的參加費用及透過招收會員 (包括親友) 成為自己的下線員工,從而賺取利潤,而非著重產品銷售的工作,求職人士便應拒絕受聘。


手法二 色情陷阱
不少娛樂場所其實經營色情業務。這些場所往往利用高薪厚職來吸引求職人士。他們在簽約後,才知道實際的工作情況。


手法三 騙財星探
有些自稱代表模特兒公司或配音公司的人士,透過互聯網進行招攬或在街上接觸過路的行人,藉詞對方適合拍攝廣告或當歌星、明星、試身員等,誘使他們付款報讀訓練班、參加美容院療程或健身課程,甚至繳交試鏡費、推薦金和保證金等。求職人士其後可能不獲工作介紹,繳付的費用亦被沒收。部份人士更可能誤墮色情陷阱。


手法四 金融投資騙局
有些不法之徒假借開設外匯投資或推銷公司,聲稱高薪招請文員、抄寫員和清潔工等。然後不斷慫恿員工投資甚至轉職投資工作,誘使他們將自己、家人及朋友的金錢拿來投資。最終以投資失利爲名,騙取金錢。


手法五 盜取個人資料
有些騙徒假借招聘為名,向求職人士索取重要的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的資料。其後,他們利用獲取的資料圖利或假冒該求職人士,向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借貸,令求職人士無辜負上債務。


手法六 違法的工作
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求職人士進行不法勾當,例如售賣翻版、冒牌或虛假貨品、從事牴觸法例的水貨活動、進行非法募捐、追收高利貸、提供銀行戶口協助洗黑錢等,以便一旦被警方查獲時得以脫身。


手法七 徵收不合理費用
有些騙徒假借招聘為名,以各種理由和名目向求職人士徵收不合理的費用,例如登記費、資料處理費、行政費和工作證件費等。


手法八 誘騙進修
有些騙徒藉招聘為名,在面試時游說求職人士付款報讀訓練班或其他課程,求職人士宜提高警覺。


手法九 網上虛假招聘
騙徒利用網上討論區、社交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發放虛假招聘廣告,並在面試期間騙取求職人士的財物或套取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及信用卡資料,繼而利用盜取的資料行騙。求職人士必須對來歷不明的招聘廣告提高警覺,不要被過度優厚待遇的廣告迷惑。


http://www1.jobs.gov.hk/1/0/WebF ... obtrap/jobtrap.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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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9-18 10:08 |顯示全部帖子
勞工處:識破陷阱

雖然不法之徒行騙的手法很多,但只要小心謹慎,不輕舉妄動,便可避免受騙和蒙受損失。

以下是一些偵破工作陷阱的方法:

持平實的態度及目標
找尋工作時應持平實的態度,所謂「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不要隨便相信「無需經驗、學歷」,卻又「人工高、福利好」的招聘廣告,還應留意所給予工資與所需條件是否合乎現實和市場價格。對公司背景資料、職責範圍或行業亦應有粗略認識。

面試時提高警覺
前赴面試,要緊記個人安全,並留意面試過程是否過份草率。「一見即請」,或只須填寫簡單資料,不用面試的工作,便應提高警覺。

不要隨便繳交款項或交出重要文件
若被要求繳付任何費用,應該問明用途。一般正當的公司很少要求僱員負擔任何費用。同時,亦不要隨便交出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銀行卡或支票等。

小心檢查合約內容及附帶條件
在簽合約時要細閱所有條款,包括員工手冊。如有不清楚或對自己不利的地方,不要立即簽約,應要求帶走合約仔細研究。一般正當的公司是容許準獲聘者帶走合約擬本和給予充足時間考慮才簽約。

不要隨便簽署文件
若有任何懷疑,不要簽署任何協議或授權文件,如銀行授權書,以免招致損失。

留意工作範圍是否與廣告或面試所述相符
若已受聘,應注意自己的工作與招聘廣告或面試所述的是否相同。此外,亦要留意僱主有否游說你轉任其他涉及投資或買貨推銷等工作。若果僱主提出無理要求,應斷然拒絕,更不要替僱主進行非法工作。若涉及刑事罪行,可能會被留案底,影響前途。

尋求協助
多留意新聞時事,識辨騙徒的行騙手法,並要充分認識僱員權益。若有任何懷疑或不懂處理的地方,應諮詢家人或朋友的意見,有需要時可向警方及勞工處尋求意見或協助。

以下的「警訊」片段(中文版),列舉一些常見的工作陷阱及提示如何避免墮入騙局。求職人士可瀏覽香港警務處有關網頁:
http://www.police.gov.hk/ppp_tc/ ... 2010_summer_job.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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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1-21 14:26 |顯示全部帖子
補習外傭中介 濫收私隱資料

近年興起兼職補習賺外快,惟私隱專員公署發現六個補習中介網站,違例索取導師身份證號碼,逾52萬人受影響;另有十間外傭中介公司亦違例,在網上披露數百外傭個人資料,甚至其前僱主住址等。
私隱公署去年底接獲一宗投訴,指在香港導師會補習中介網站登記作導師時,必須提供多項個人資料。公署遂在今年七月展開調查,發現分別由五間公司經營、涉及六個網站均過度收集個人資料,涉五十二萬人,包括約二十六萬名求職者身份證號碼。

補習網聲稱核實身份 遭質疑

報告指,網站導師登記表格,列明需身份證號碼、姓名,甚至聯絡人資料等,屬超乎適度收集。公署上周四已發執行通知要求糾正,惟現仍有三個網站未更正。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網站列明與求職者絕無僱傭關係,不受《僱傭條例》監管,沒有法律責任收集求職者的身份證號碼,估計是互相抄襲對手的營運模式而犯險。對於網站聲稱是為核實身份,他質疑說:「核實對方身份,點可以係網上收集就做到!」

涉事中介 指僱主想知外傭背景

另外,公署今年四月抽查十間外傭中介公司發現全違例,均有收集外傭家屬的個人資料,八間更將資料上載網站;大部分公司亦會將外傭姓名及住址上載,更有一間將護照號碼在網上公開,受影響人數,涉及一百一十五至四百六十八人不等。
該十間公司中,有八間把外傭前僱主姓名上載,其中兩間更把前僱主地址公開,約四十五人受影響。
涉事之一的得成僱傭中心高級經理梁藹苓解釋,不少僱主想了解外傭背景,「屋企有幾多人啊,有無家庭負擔」;半年前向公署了解後,已即時在網上抽起外傭家屬及前僱主的姓名;現正檢討網上資料格式。
勞工處就業系統倡監管資料定期銷毀
私隱專員公署今年三至七月,視察勞工處就業服務的個人資料系統,顯示多項資料保障措施符合最佳方式,但建議引入機制監管,確保資料在兩年保存期屆滿時銷毀,並制定披露僱主身份的內部指引。
高級個人資料主任鄧涴心指,勞工處經多個渠道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2011至2013年間,每年登記求職者及就業轉介數目,平均超過9.6萬及17.2萬宗。她續說,在視察時,發現仍有2008年的表格。
記者:謝雅寶

http://www.skypost.hk/%E6%B8%AF% ... %8A%E7%B6%B2/16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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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2-10 00:00 |顯示全部帖子

走水貨會被判入獄或被判罰款

粉嶺裁判法院今日(4日)早上處理逾二十宗水貨客違規多帶配方奶粉出境的案件,其中有30歲的女水貨客於上月底帶20.1公斤配方奶粉出境,比法例容許的1.8公斤超出18.3公斤,被判入獄兩星期,其餘被告被判罰款3,300元至6,900元。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現時水貨客偷運配方奶粉的情況猖獗,法庭處理同類案件是史無前例的多,水貨客一天偷運20至30公斤的配方奶粉已很普遍,法庭處理同案件的數字大幅上升,「法庭增加罰款但水貨客並不知驚,明白這是社會問題,法庭已盡量給予諒解,但現已到了失控的地步。」

她又指法庭不會姑息這類案件,即使未能杜絕亦希望可以遏止數目上升。但她又指即使法庭判被告罰款,但很多時對方都未有依令交罰款,法庭發出拘捕令亦有困難。

2015年02月04日

「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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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3-4 14:20 |顯示全部帖子
「搵快錢」廣告 呃人騙貸款

沙田警區重案組偵破一個詐騙貸款集團,利用在網上刊登招聘「搵快錢」廣告,騙取求職者個人資料後,偽造入息證明及假住址證明,繼而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申請貸款額逾百萬元,然後拖欠還款。重案組由本年1月展開拘捕行動,截至昨日共拘捕12名男女,當中兩人為骨幹成員。

沙田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滙能警司表示,警方去年5月接獲一名求職者報案,展開追查後,共拘捕9男3女,年齡由18歲至23歲。當中一對男女為主腦,分別為有行騙案底的23歲男調酒師,20歲女兼職模特兒。

涉案7人有案底

另10名涉嫌串謀詐騙的男女,7人有案底,包括藏毒、傷人及勒索等。其中5男2女已獲准保釋候查,其餘被捕人士仍被扣查。

騙求職者資料呃貸款

沙田警區重案組主管藍煥欣稱,詐騙集團透過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刊登廣告,然後相約求職者到公眾地方會面,着對方交出身份證副本及住址證明,並收取保證金。

藍續稱:「集團會帶各人到銀行或財務機構,用假入息或假住址資料貸款,若成功借貸,集團會分帳畀對方,當中一個案例,求職者可分到貸款嘅一成。」她指每宗貸款由數萬至10萬不等,實際數字有待相關銀行及財務公司回覆,初步相信涉款逾百萬元。

http://www.metrohk.com.hk/index.php?cmd=detail&id=2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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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4-23 23:32 |顯示全部帖子

警破求職騙案拘16人涉398萬 外商失210萬11歲女也中招

本帖最後由 貓大姐 於 18-4-23 23:46 編輯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日前拘捕9男7女涉嫌「串謀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涉款398萬港元。騙徒於網上求職平台發放虛假的求職廣告,但在工作前先收取介紹費。有南美洲商人上當,損失達21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聯同各大總區,在過去2個星期突擊搜查全港多處,成功搗破最少4個詐騙集團,拘捕17男女,包括3名集團主腦。而被捕的17男女為17至52歲,受害人36名,涉及27宗詐騙案,涉款398萬元。

一宗涉及最大宗金錢損失達210萬。有在港的南美洲商人,看見貼文聲稱可投資賺快錢,事主只要協助將資金轉移,每宗滙款可賺5%的佣金報酬,但必須繳交210萬元保證金。商人不虞有詐,結果錢一到騙徒在香港銀行戶口後,對方即失去聯絡。


最年輕的受害人為一名11歲女童,見到招聘製作鑽石畫,於是主動找上騙徒。對方要求先將120元存入電子錢包作手續費,女童於是照片,騙徒即人去財失。


一名在職女子遭騙徒騙取身份證及個人資料,並到財務公司借50萬港元高息貸款,其後又被游說透支信用卡購買金飾,最終損失逾60萬港元。


警方在行動中同時撿獲電腦、手機、銀行文件及提款卡,被捕人士涉干犯「串謀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暫准保釋候查。


警方指,騙徒以漁翁撒網方式,利用網上平台或手應通訊程式,發放招聘貼文,聲稱人工高,但學歷或工作經驗要求低,而且不涉及罪案或色情活動。部分受害人被要求買貨或墊支購買貨物的款項,但騙徒在獲得匯款後,就失去聯絡。


警方指,今年首季共接獲46宗網上求職騙案,比去年同期上升1.5倍;受害人共損失360萬港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1倍。去年騙案的受害人年齡為11至78歲,超過9成為40歲以下人士,受害人多數為學生、白領人士及無業人士。


警方提醒市民要透過可信賴的求職途徑尋找工作,應了解聘請公司的背景及工作性質。警方指任何人觸犯「串謀欺詐」罪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分別為判監14年及10年。


2018年4月23日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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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6-25 00:22 |顯示全部帖子

多名市民疑墮層壓式社交平台騙案 15名女子報案

本帖最後由 貓大姐 於 18-6-25 00:23 編輯

2018年6月月24日 7:30


【星島日報報道】誤信發展潛力媲美「微信」,本港31名市民懷疑墮入涉及收發短訊的網上層壓式傳銷騙局,涉及款項約4000萬港元。有苦主投資200萬港元,最終只換來相等於市值800港元的英國公司股票。 警方接獲15名市民報案,懷疑遇網上傳銷騙案。


警方表示,接獲15名年齡40至73歲女子報案,指參與一間公司的投資計劃,但自去年4月起未能收到相關的投資回報或取回本金,涉及大約700萬港元。警方暫時將案列作「求警調查」處理,未有人被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恆鑌接獲31名市民求助,並估計在本港的懷疑受騙人數多達400人。陳恆鑌引述苦主指,2016年經朋友游說,向一間聲稱在英國上市的公司匯款1.5萬美元(約12萬港元),並下載名為「密語」(metalk)的社交平台應用程式,每日在平台收發指定數量的訊息後,即可獲得4.3倍回報,同時鼓勵苦主積極發展「下線」,吸納更多人加入。


苦主指,有關公司為求令投資者信納其實力雄厚,以聯合國或上市公司等字眼作招徠,又聲稱「密語」發展潛力媲美另一個通訊程式「微信」。


據稱回報的計算方法是,每日發150個短訊和接收30個短訊,每日最多有54美元(約420港元)回報,及領取介紹回佣,短期內獲取的回報便高達4.3倍。


不過,苦主到去年4月收到涉事公司通知暫停業務,無法取得現金回報,而之前投資的資金,會獲發一家英國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人投資200萬港元,只換取相等於市值800港元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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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0-11 00:22 |顯示全部帖子

【返新工要先畀按金】勁屈機!做唔夠3個月沒收

擁有29間分店遍布全港的燕窩參茸集團「樓上」,被指在招聘時訂下「不平等條款」!90後港男應徵集團總部職位時,聲稱若被取錄入職,須向該公司交出一張支票作「按金」,金額等同一個月薪水,合約中將列明,入職者須服務滿3個月試用期,才可取回按金,若中途自行離職或被解僱,都會被沒收。不過,「樓上」向本刊否認有關指控。

應徵者「阿威」(化名)早前透過求職網站,得知「樓上」在招聘人手,但他聲稱當時沒留意廣告中列明的額外條款,在見工後,再翻查「樓上」官網,才發現除了招聘前線零售和物流人手外,其餘在總部上班的文職,如多媒體設計師、經理等,相關招聘網頁的底部,都有加入特別條款。

阿威稱,條款是規定新入職者,必須簽署一份綑綁式合約,列明入職後必須服務滿3個月,並要交出一張支票,金額相當於其一個月薪酬,即月薪20,000元,便要交出20,000元,形同預繳按金。

他續稱,最初面試時,與市場部和部門主管會面,情況一切正常,直至最後一關,與人事部高層會面,即被通知相關條款,「如果喺3個月試用期內辭職,或者被公司解僱,離開公司時都唔可以攞返呢筆錢」,嚇得他當場放棄。阿威說:「我真係好驚訝,本身好有誠意去應徵,但冇諗過會咁!

他當時曾問及「點解公司要實施呢啲制度」,即要員工貼錢打工,但他指人事部解釋是公司規定,目的是不想應徵者騎牛搵馬;另公司對守時非常嚴厲,員工於一年內遲到兩次,會被即時解僱。

阿威認為按金條款乃「不合法、不合理」,守時政策亦很欠缺人情味,「如果我早知道這些條款,一定不會求職」。他其後在網上發帖分享自己的遭遇,欲提醒其他求職者,阿威不忿說:「我想畀佢哋知道呢間係咩公司,點解要使用咁惡劣和苛刻的想法,去請員工返嚟做嘢。」

記者曾多次致電「樓上」查問,有人事部職員否認相關指控,「唔係全部事實嚟」,但他指老闆不在港,不便正式回應。不過,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已與他們聯絡,事件已告平息。

勞工處回覆本刊查詢時指出,《僱傭條例》雖沒有就向僱員收取「按金」方面訂立條文,但在勞資關係而言並不恰當,該處會跟進,並強烈勸喻求職者不應遵從。

根據「樓上」官網資料,集團在1998年成立,首創樓上舖形式、及引入自創超市形式經營,專營燕窩參茸海味等貴價貨品,共有29間分店,過去曾邀請才子陶傑及藝人鄭裕玲等任廣告代言。集團董事為商人侯君剛及侯君俠兩兄弟,不時以「樓上」名義投資房地產。

返工要畀按金?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認為,騎牛搵馬是非常普遍的商業行為,若僱主沒有特別原因,解釋為何要求預繳按金,而且可能會沒收按金,做法很不合理和苛刻。

她指,現時勞工法例,未能保障這些特殊情況,若求職者簽署合約即代表同意,如對條款有保留,最好不要即時簽名,應提出需要時間考慮,想清楚是否同意接受條款才落實簽署。

上環「海味街」的老行尊亦對有關做法表示聞所未聞,指行內絕不會有這些規矩。

打工仔亦堅決「say NO!」Vanessa不諱言:「從未聽過咁奇怪的(預繳按金)政策,我一定唔會接受,好似要自己貼錢打工咁,咁我點解要去呢間公司工作呢?」她稱,市面上還有很多工作可以選擇,也有很多大型公司,不一定要選擇這家公司,「東家唔打打西家」。她認為,僱主想出這個「交按金」政策,疑似恃著自己是大公司,便向有意求職的小市民壓榨,如果求職者不遵從,還有很多人願意來入職,「仲要連請文員都要咁,咁我更加唔需要(選擇呢間公司)!」

湯小姐亦對「預繳按金」做法感驚訝,說:「我聽過呃人的公司,先至會咁樣做,我會認為係求職陷阱!」她指出,打工仔受僱工作 不應該要自掏荷包付錢,此舉很不合理,等同僱主想怎樣做也可以,或者說甚麼也可以,「佢可以隨便搵個理由解僱新入職者,然後沒收已繳付的按金」。

https://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81010/62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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