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29 發表於 24-10-22 15:07 
而家嘅子女留學津貼好似係大陸,唔係英國,新入職已經冇,唔肯定,但印象中幾年前有討論過同改咗
...
上網睇, 已經無左好耐... 97前已cut 左英國, 得返香港同內地, 2000年後cut 埋
唔知有無理解錯~
海外教育津貼海外教育津貼用以資助公務員安排子女在英國或原籍國接受教育,下列人員除外︰
- 第一標準薪級人員;
- 按臨時聘用條款受聘的人員;以及
- 在1996年8月1日或以後獲發聘書的人員。
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符合資格的公務員可申領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以支付子女在內地或本港接受中、小學教育的費用。第一標準薪級人員、試用人員、獲確實聘任為常額及可享退休金編制的人員、合約人員或由"個人薪酬"開支項目支薪的臨時人員,只要是在2000年6月1日前獲發聘書而加入政府,均可申領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