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贊成. 唔係人權或者基本法嘅問題, 係一開始香港政府點樣代表香港人同菲律賓政府傾'進口'菲傭'(冇扁低嘅意思)嘅方案. 依個方案本身就好似一張又大又長遠嘅contract一樣. 只要大家冇violate D terms又合法地同意, 就好應該繼續沿用. 唔可以突然間要加D糖落去然後話份contract有問題. 要改就應該以政府vs政府嘅角度去改. 格硬話要用本港法律去judge其實對香港人唔公平.
Steve Jobs : 「你的時間有限,因此,不要把它浪費在為別人而活。最重要的是,你要有勇氣傾聽你的真心與直覺,它們其實早已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其他都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