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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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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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7-24 14:02 |只看該作者
陳太

我們對妳的意見深表認同, 民建聯在今日已致函行政長官, 提出改善豁免外傭徵費的建議. 包括:

1. 政府應盡快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修改附屬法例,以趕及先於8月1日開始實施有關安排。

2. 同時,待新一屆立法會復會後,隨即把主體法例的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以將有關安排的實施日期追溯至特首公布該項措施當日(7月16日),讓之前已繳付了僱員再培訓徵
款款項的家庭,可按比例取回已繳款項。

我們的建議, 將會使全港所有有聘請外傭的家庭, 能夠在法例作修訂後即時受惠. 之前簽約已繳的外傭徵費, 可按比例退回.

我們會努力向政府爭取落實有關建議. 十分感謝妳的來函和建議, 希望妳日後能繼續向我們提出寶貴的意見

民建聯研究部謹啟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Sent: Thursday, July 24, 2008 12:56 PM
Subject: 關於暫停徵收外傭稅一事


各親愛的立法會議員,

你們好!

以本人為例,於7月已繳交第一期外傭稅,而外傭亦已安排1/9/2008到港,所以合約期至31/8/2010,亦即是說與舊女傭續約亦不能惠及於這個計劃內,原因基於現時入境處規例,即將約滿的外傭只可以提前4個星期續簽visa,而等待批簽的visa亦需1-2星期,所以絕對趕不及於31/7/2010前取得已批的新簽visa,於是
我被迫做無良僱主提早解僱及另聘新外傭。借問本人是否如張局長所說每位僱主於新簽約或者續約一定可以享用得到呢?就是因他一句話"有可能提早一個月實施",本來可以於31/8/2010合約期滿前跟舊女傭續簽新約後可獲豁免,到後來竟是來多一次空歡喜和失望!這樣絕對是不公平!簡直覺得是一個懲罰,懲罰你用海外傭工、懲罰你準時繳交徵款、懲罰你不是綜援戶!$9600對一般被評為"中產"並非是一個小數目,站在中產邊緣的我須有兩個女兒,但都得不到$1000的開學書簿津貼,單是書費差不多己花上$5000-6000,請外傭的開支更大,又要付手續費給中介人公司大約$3xxx,而女傭除了付薪金,更要提供食住宿,到約滿更要放有薪假期14天($16XX)及提供回程機票($3XXX),但她們只在放假日消費,何來通漲壓力呢?試問如果特首先生真的想紓解民困的話,$9600+$1000X2絕對是一個大大的甘露!我並不享受每天被人稱呼"太太"或"MUM"的感覺,有誰不想自己的孩子是由自己照顧,有誰想早出晚歸為口奔馳,不工作就沒有收入,誰來交稅?誰來養活我們?到最後又不知多了幾多綜援戶?

最公平的做法是豁免所有外傭僱主由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僱員再倍訓徵款, 包括所有已簽合約和現有僱主及按比例退回己預繳的徵款。

希望各親愛的立法會議員能為我們小市民向政府反映我們的訴求,作為我們聲音的渠道。

現祝各位尋求連任的議員可於9月的立法會選舉順利連任: 不尋求連任的議員日後生活愉快, 身體安康!


一名外傭僱主
陳太上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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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7-24 14:49 |只看該作者
寫得好
完全是我的心聲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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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7-24 16:01 |只看該作者
係就好啦!
更加好係永久取消外傭稅!

原文章由 BVmama 於 08-7-24 14:02 發表
陳太

我們對妳的意見深表認同, 民建聯在今日已致函行政長官, 提出改善豁免外傭徵費的建議. 包括:

1. 政府應盡快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修改附屬法例,以趕及先於8月1日開始實施有關安排。

2. 同時,待新一屆立法會復會後,隨 ...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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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8-7-24 17:19 |只看該作者
good job well done

原文章由 BVmama 於 08-7-24 14:02 發表
陳太

我們對妳的意見深表認同, 民建聯在今日已致函行政長官, 提出改善豁免外傭徵費的建議. 包括:

1. 政府應盡快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修改附屬法例,以趕及先於8月1日開始實施有關安排。

2. 同時,待新一屆立法會復會後,隨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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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7-24 17:24 |只看該作者
Well done You say as all!! Tks a lot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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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8-7-24 20:40 |只看該作者
Well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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