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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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積分: 59


1#
發表於 08-9-23 10:58 |只看該作者
Bun Bun 完約要走, 我應該買張單程機票好定俾錢好呢? 如俾錢, 應該俾幾多呢?

請指教.


男爵府

積分: 5632


2#
發表於 08-9-23 11:10 |只看該作者
機票: 保障自己
俾錢: 方便工人屈你比多次機票


民房

積分: 59


3#
發表於 08-9-23 12:04 |只看該作者
1) 但買機票是否要買可改期的? 還要付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是嗎?

2) 而俾錢, 可否只俾機票錢? 而且簽訂同意書她不能反口, 是否可行呢?


男爵府

積分: 5632


4#
發表於 08-9-23 12:11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NiceMa 於 08-9-23 12:04 發表
1) 但買機票是否要買可改期的? 還要付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是嗎?
--- 要買可改期的, 最少14日有效期. 要付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可以要求工人出信比你, 寫明她要求的上期日期, 如要改期, 工人自己負責費用.

2) 而俾錢, 可否只俾機票錢? 而且簽訂同意書她不能反口, 是否可行呢?
--- 如果比錢, 都需包括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簽訂同意書她不能反口" --- useless, 因為法例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


子爵府

積分: 10816


5#
發表於 08-9-23 12:17 |只看該作者
買單程機票可以係呢到買, 平好多的:
http://www.cebupacificair.com/

原文章由 NiceMa 於 08-9-23 10:58 發表
Bun Bun 完約要走, 我應該買張單程機票好定俾錢好呢? 如俾錢, 應該俾幾多呢?

請指教.
我叫祉延, 係2004年4月18日出世啦~~2004年8月10日, 我第一次識反身啦!! 2004年12月25日, 我識坐啦!!2005年9月1日, 我有16 隻牙啦!!
18/4/04 2.675kgs 29/7/04 5.5 kgs 61cm23/1/05 9.55 kgs 70 cm28/3/05 10 kgs 72 cm6/5/05 10 kgs 74 cm26/10/05 11.1 kgs 79 cm


大宅

積分: 4201


6#
發表於 08-9-23 13:30 |只看該作者
Hi,bbrma,
d工人真係令到我好煩.
我問過agent, 法例雖然係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唔係$$.
但佢話若到時個工人在上機日無走or過左14天都未走,咁張機票就會作廢,而我就要再出過左機票比佢.因為法例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 若果個工人衰起上黎, 就可能會反告話我添.
所以好多僱主都係出$$比工人走. 請問是否屬實呢?


原文章由 bbrma 於 08-9-23 12:11 發表
原文章由 NiceMa 於 08-9-23 12:04 發表
1) 但買機票是否要買可改期的? 還要付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是嗎?
--- 要買可改期的, 最少14日有效期. 要付機場稅和燃 ...


禁止訪問

積分: 4450


7#
發表於 08-9-23 14:0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男爵府

積分: 5632


8#
發表於 08-9-23 14:54 |只看該作者
ta_ta,

首先 agent 唔係法官, 講既只供參考, 唔一定係 whole truth.

法例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 僱主出機票只係代表僱主依法辦事, 唔代表無後患. 如果工人上唔到機, 工人係可以要求僱主再出一張機票. 如果用$$代機票, 工人也可以話 d $$ 用完, 甚至屈僱主無比過機票$$, 要僱主再比. 其實無論比機票定$$, 僱主都有機會比工人屈多次機票$$, 只係屈到既機會率高定低的分別.

有一種情況例外. 如果僱主同工人係係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用調解服務做 final settlement, 雙方簽署調解文件後就唔可以再追討對方, 包括機票. 我之前同 ex-helper 簽署文件後, 果位主任仲特別提醒ex-helper 要注意機票限期.

Auntie山渣,
你講得o岩, 係對外佣雇主無保障. 唯有靠自己盡力自保.

[ 本文章最後由 bbrma 於 08-9-23 14:58 編輯 ]


大宅

積分: 4201


9#
發表於 08-9-24 14:32 |只看該作者
係啦,所以我覺得間賤agent都係只幫d外人,都唔幫返自己人.
到底邊個至係佢地既米飯班主. 唉.......

原文章由 bbrma 於 08-9-23 14:54 發表
ta_ta,

首先 agent 唔係法官, 講既只供參考, 唔一定係 whole truth.

法例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 僱主出機票只係代表僱主依法辦事, 唔代表無後患. 如果工人上唔到機, 工人係可以要求僱主再出一張機票. 如果用$ ...


子爵府

積分: 10033


10#
發表於 08-9-24 15:19 |只看該作者
我會比機票!!

唔會比錢, 因佢地可以有辦法係到搵到工, 唔番去, 佢地又袋袋平安....新老闆又比張佢地就發啦...

原文章由 NiceMa 於 08-9-23 10:58 發表
Bun Bun 完約要走, 我應該買張單程機票好定俾錢好呢? 如俾錢, 應該俾幾多呢?

請指教.


珍珠宮

積分: 33215


11#
發表於 08-9-24 22:32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NiceMa 於 08-9-23 12:04 發表
1) 但買機票是否要買可改期的? 還要付機場稅和燃油附加費, 是嗎?

2) 而俾錢, 可否只俾機票錢? 而且簽訂同意書她不能反口, 是否可行呢?


佢地誣告僱主都當食生菜, 簽咗乜同意書都冇意思啦下話!


珍珠宮

積分: 33215


12#
發表於 08-9-24 22:36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ta_ta 於 08-9-23 13:30 發表
Hi,bbrma,
d工人真係令到我好煩.
我問過agent, 法例雖然係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機票,唔係$$.
但佢話若到時個工人在上機日無走or過左14天都未走,咁張機票就會作廢,而我就要再出過左機票比佢.因為法例規定僱主要提供回程 ...


今時今日, 重信agent而唔打去Immigration/Labour Dept問埋, 好易中招, 重係好惨烈個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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