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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627/16463192
【本報訊】候任特首梁振英被屋宇署踢爆山頂裕熙園住所有六處僭建後,即時拆走僭建物圖息風波。不過本報發現,根據裕熙園公契,原來屋苑所有業主均有權使用梁振英5號屋對開的游泳池、陽台、公用花園及行車通道,但梁振英卻在通道僭建鐵閘,多年來獨霸這些屋苑公家設施,使之成為梁家私人遊樂場。
記者:張岳弢、梁德倫、馬志剛、雷子樂
本報翻查裕熙園公契,共享空間( Reserved Area)一項顯示,所有住戶都有權自由使用以下設施:4及5號屋旁的行車通道、社區花園( Communal Garden)、游泳池( Swimming Pool)及陽台( Deck),公契以黃色顯示,而這些設施最多也只能在各業主達成共識後交由屋苑經理負責管理,例如日常維修及使用方法等。記者再翻查梁振英於1999年向發展商購買4號及5號單位的買賣合約,當中所附的建築圖則也沒有顯示他同時買了上述設施。 屋宇署竟容許繼續霸佔 大律師陸偉雄確認,一般公契會以黃色顯示屋苑的共享設施,而在樓宇買賣合約中則會以粉紅色標示小業主所擁有的範圍,故根據梁振英的買賣合約圖則,他無權獨佔這些共享設施。然而,在今次被踢爆的僭建醜聞中,梁振英一直在4號屋旁的車道加設鐵閘,原來不僅屬僭建,而且變相剝奪了1至3號屋的業戶使用這些設在5號屋附近的屋苑公用設施的權利,花園及泳池等設施多年來成為梁家私人遊樂場。
不過,屋宇署似乎並無發現這一點,候任特首辦昨仍表示,分隔梁宅及裕熙園其他洋房的大閘會補辦手續保留,即容許梁家繼續霸佔屋苑公用地方。記者昨向候任特首辦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梁振英昨早7時許離開大宅,登車往機場上京,未有回應傳媒提問。而工人在上午10時許到場繼續清拆,至中午完成工程後離開。約11時,候任特首辦主管羅范椒芬前往巡視,至下午1時左右離去,無回應記者。候任特首夫人梁唐青儀中午坐車出入大宅時,也沒有透露工程進展。至下午2時左右,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到場抗議,要求梁振英辭職。
4號屋的僭建雜物房已清拆,但梁振英無開放大門以示無僭建地庫。
沒開放4號屋大門證清白 至下午3時半,候特辦安排記者入內拍攝,但每家傳媒只限一名記者入內,而且視察時間只限10分鐘,拍攝地點亦只限已清拆的4號屋僭建雜物房和5號屋車位上蓋。現場所見,4號屋約40平方呎的僭建雜物房、5號屋停車位的僭建玻璃圍欄及金屬支架上蓋已拆走。屋宇署人員黃昏到場視察,候特辦表示,六項僭建四項已清拆,車位下方約200呎僭建空間因不清楚結構,須與屋宇署商討如何處置,而其他僭建物,拆卸後已全部運走棄置。
此外,雖然候任特首辦前晚否認4號屋也有僭建地庫,但梁營昨並沒開放4號屋大門讓傳媒視察以示清白。有熟悉屋苑狀況的人士堅稱,4號屋的確有「半層」地下層是僭建,「位置係向玻璃屋方向,係半層喺地下嘅 lower ground,同樣約200呎」。消息人士稱,該半層僭建在十多年前已存在,梁振英肯定知情,「後來有冇填返,就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