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Do U have this experience? Pls share
照你咁講, Agent 并無誤導你, 如果你層樓唔係負資產, d契無問題, 你律師樓應該幾日就可以過數俾你. 你個情況可能係律師樓認為唔夠保障, 所以hold住你d錢, 直至交易完成.
做左stickhold, 你律師樓有責任保證對方所付出的首期的安全性. 過往曾經有人試過將層負資產的樓賣同時俾兩個人, 果兩個人俾左首期之後, 個賣家摞住d首期走左去, 買家釘佢契都無用, 所以之後地產代理就會對一d負資產或接近負資產的樓, 對買方提議做stickhold. 等賣方個律師去保障交易的可靠性. 其實stickhold仲有其它好處....
如果只是遲收到首期, 你應該問你律師, 佢如果俾唔倒合理解釋俾你, 你應該投訴佢, 唔關 Agent 事. 呢個唔係 Agent 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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