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suki2000 於 07-7-16 15:24 發表 
其實好多媽咪都話要時間,講既係咪好多好多年,,我都一年半啦!仲係咁...
我都覺得件事發生了.真是好難可以話唔記得.因為你時時要見住佢.
但是你是不是可以再同佢一起生活.如你覺得不可以,點解唔離婚.
點解還要這樣辛苦自己.如你怕生活上困難可以去取綜援.小朋友
學費,租金全都可以政府幫.及有生活費.你都不需要怕.好過要對住這個衰人.如這樣我相信你會開心好多.
:-D :-D :wink: :pint: :lalala: :lalala: :ham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