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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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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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8 13:27 |只看該作者
新論
多一點體諒對方的立場

[p=22, null, left]如果得到過「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的林慧思被認為是一位好教師,那麼,深水埗警區的助理指揮官(刑事)肯定能夠被視為一位好警察,而且是非常非常之好,不可多得的好警察。

[p=22, null, left]劉達強被指違《通則》
劉達強在1978年加入當時稱為「香港皇家警察」,由警員出身。他在1990年成為談判專家,成就是改進了警方談判的流程,從以往單純遊說企圖自殺者放棄自殺,改為更積極地,把企圖自殺者轉介到其他方面的專業人士,例如社工,去接受進一步的輔助。此外,由他領導下的談判組,也主動的到訪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等等,舉辦防止自殺講座。
在公餘的時候,劉達強積極的參與社會公益,例如說,他成立了希望之友教育基金和軒轅教育基金會,也常到內地的山區,幫助山區學童重建學校。
日前,劉達強出席批評小學教師林慧思對警員講粗口的集會,因而被指違反了《警察通例》:警務人員要避免參與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劉達強的說法是,這活動並非政治性或選舉性。而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也是監警會的副主席涂謹申的說法是:由於劉達強是在退休前的休假,今後再也不會執行警務工作,所以他的取向,也不會影響到以後的執法行動。
在這裡,我們並不打算進一步去討論這事件,反而是想說出一些小故事。
話說林慧思當日說出粗口,是因為她認為警察執法不公,所以忍不住破口而罵。至於當日警察是否執法不公,這裡暫且不作討論,卻說劉達強一向和記者的關係甚好,但是,在有一次,他花了接近3小時,最終打消了一名企圖跳樓自殺的女子的念頭,當救護人員把女子送往醫院時,一名報館的攝記指著該名女子大罵:「早啲跳吖嘛,阻住我食飯!」劉達強大怒,忍不住用粗口追罵這位攝記。

[p=22, null, left]
把警察妖魔化不恰當
劉達強作為一位好警察,但是當遇上了令他難以忍受的事情,也難免公開大罵粗口,這也是人之常情,因為人是有脾氣的。劉達強之作為一名負責任的警察,為他的同僚發言,與他的同僚站在同一陣線,這也是應有之義。相信他的行為,不管民主派人士同不同意,但肯定可以獲得全部警務人員的支持和拍掌。
同樣道理,林慧思當認為己方受到了委屈時,也難免會大講粗口,這豈非也是人之常情?
法律不外乎人情,所有的事情也不外是人情,所謂的「公義」,也不過是人情。每個人都難免有自己的立場,但是在立場的同時,也必須顧及人情,因為人情就是道理的本身。
反對派為了政治立場,去衝擊警察,這是政治活動,也是無可厚非的行為。但是,警察也只是執行職務,並不是有意去刁難示威者,如果把「角色扮演」上了身,示威者把警察視為永遠的敵人,更把他們妖魔化成為市民的公敵,這顯然也是不恰當的做法。
客觀的事實是,我們有一支優良的警務隊伍,以最斯文有禮的態度,創造出世界名列前茅的低罪案率和高破案率,而且精益求精,這數字還在持續改善中。示威者為了政治立場與警察衝突,那是可以的,但如果粗言責罵,甚至是持續地把他們妖魔化,這卻是不可接受的。

[p=22, null, left]社會缺乏人情及寬容
另一方面,正如中國人所說的「過得了人過得了自己」,劉達強在公開指摘林慧思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撫心自問,人在情緒激動時,爆出粗口,也是人之常情呢?
我們寫出了這一篇社論,原因就是在今日的政治世界,未免是太過兩極化,大家多一點人情,多一點寬容,多一點體諒對方的立場,這才是今日香港社會最為缺乏,也最需要的東西。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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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3-8-8 13:30 |只看該作者
不過我個人唔知警察當日執法時點樣偏幫,引致林小姐那麼大發雷霆,有人可告訴我嗎?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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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3-8-8 13: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多一點體諒對方的立場

人之常情也好,人係要對自己行負責同承受後果。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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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3-8-8 18:16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不過我個人唔知警察當日執法時點樣偏幫,引

原帖由 Prairie 於 13-08-08 發表
不過我個人唔知警察當日執法時點樣偏幫,引致林小姐那麼大發雷霆,有人可告訴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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