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每位持卡人最多可於整個推廣期內的每個星期五獲享港幣100元簽賬回贈。簽賬回贈將根據每單交易日期計算。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將會合併計算該持卡人最高可獲贈的簽賬回贈。但同一信用卡賬戶下的基本卡與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則不會合併計算。 |
| 6. | 只有於推廣期內在指定商戶簽賬之已誌賬並附有簽賬存根的交易方合資格參加此推廣活動。其他如透過互聯網、電話訂購、傳真訂購、分期付款或海外簽賬如中國內地、澳門等的交易,均不適用。 |
| 7. | 持卡人必須於2009年2月27日或之前登入 www.hsbc.com.hk/creditcard 或致電匯豐信用卡24小時推廣熱線(852) 8228 0822成功登記(「登 記」),方合資格獲得於第3條細則說明的簽賬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每位持卡人只需登記一次。 |
8. | 持卡人需於登記時輸入名下其中一張合資格的信用卡號碼。 如持卡人未能於2009年2月27日或之前登記,持卡人將不可獲贈任何簽賬回贈。 |
9. |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贈簽賬回贈的資格及可獲贈的簽賬回贈金額。 透過網上或電話系統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本行已確認有關信用卡、交易或持卡人符合獲得簽賬回贈的資格。 |
10. | 如有關簽賬獲本行核實後確認為合資格可獲取簽賬回贈的交易,有關簽賬回贈將於 2009年4月自動誌入合資格持卡人用以登記的信用卡戶口內。如同一持卡人以其名 下不同的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的登記,其所獲贈的簽賬回贈將會誌入其首張登記的信用卡戶口內。 |
11. | 簽賬回贈的金額將計算至最接近的個位單位。如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 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信用卡賬戶內的簽賬回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