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唔駛用到個"救"字,之前未圍大學之前有叫過佢哋不下一次離開,係咪? 係佢哋自己選擇留守嘅,係咪? 而家反而講到係警方"困"住佢哋,想逼死佢哋咁,係咩道理? 再者,如果佢哋真係有參與縱火、刑事毀壞、傷人...... 等行為,係咪都可因為佢哋係"大學生"嘅尊貴就可得到赦免呢? 如果係咁,法理何在? 年青一代嘅價值觀就只會建基於年齡之上,而且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一定會加以利用呢一點,所有爛頭卒嘅罪就推俾佢哋去犯,而自己就可置身事外,咁樣對年青人又係咪一件好事呢?
香港係法治之區,如果冇參與罪行又何懼之有呢?
孩子之心有如泥膠,當它還是柔軟可塑時,請好好把握時間,塑造你心中所愛。「忙碌」、「疲倦」永遠不是好借口,孩子大得很快,今日拿不出時間會變成明日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