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b 寫道:
JK fish,
恭喜您! 等d哀人唔好以為想要幾多$都得,屈得就屈,你話係第2庭,gum第一庭做d咩呀,下個星期輛到我,你教下我之前同上庭個日應該點做呀,可唔可以搵人倍,定係只可以1個人入去庭.
個哀印都係熨爛左我d衫,整爛左個奶樽同借左我$70,但我冇叫佢簽信,gum有冇得claim,佢又作野話我要佢做到半夜2:00同放假要佢做野,每日要claim我10個鐘OT,個官會點判呀,有一項叫FOOD ALLOWANCE -$100/1日,你比左幾$,因個哀人CLAIM我2日,同埋車資係由HK返泗水$240,係咪一定要比,同埋你今日上庭用左幾多時間呀,因我都要請假.
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