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民房

積分: 1


發表於 04-4-9 15:11 |顯示全部帖子

回應「受難曲的反證」

最近有三篇《受難曲》的觀後感在華人基督教圈子內流傳。本人押比疊(電郵:[email protected])以耶穌基督作我生命之主十有六年,對聖經不敢妄稱熟練,但起碼不是初哥,成長於傳統福音派禮拜堂,自問信仰離異端邪說還有好一大段距離。本來筆者對這些內容乏善足陳的迂腐文章不屑一顧,但卻留意到越發有人因這些文章而對此電影困惑,本人對此感到又無奈又不平,故作此文。 但請注意,本人毫無要為此電影或天主教辯護之意,只從解釋聖經、一般常識、對天主教的認識,及這幾篇見證在華人教會的傳播,作點分析、回應而已。

------------------------------------------------------------------

回應「受難曲的反證」�押比疊

從來都係歪曲真理容易,辯明真理困難,故請忍耐此文甚長。

電影是電影,聖經是聖經,本來就不應混為一談,混為一談是不公平的。除了第一篇的「配音很厲害地支配我的情緒」,「禱告出現飾演耶穌的主角」兩項指控值得同情事主外,其他的指控都只顯示事主太不會看電影,也不太明白聖經,更不太懂聖經文本與文藝表達的差別,最不認識的當然是天主教神學,實在可惜。

1. 電影配音厲害,加插的枝節恐怖,支配觀眾情緒,與聖經的勸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毫無相干。箴4:23的「心」的希伯來文「leb」指的是:a) 內裡的事物、b) 人類的心、c) 靈魂,人類的內心、d) 心思,知識,思想,沉思,記憶;e) 偏好,堅決,意志的決斷、f) 良心、g) 道德特質的心、h) 喜好之所在、i) 情緒與情感之所在、j) 勇氣之所在。(參 http://bible.fhl.net/new/s.php?N=1&k=03820

英文聖經把「leb」譯成「heart」,而現代人又望文生意,理所當然地理解成情緒(emotion)。但古代人是以為人是用「心」來思考的,所以也解成思想(thinking),這更是聖經多數所持的用法。(盡心盡性盡力的「盡心」,就是盡你的理性;公義的護心鏡遮胸,指用神的義保護自己的思想。讀者也可在上文之網頁中搜尋「leb」在全部舊約聖經的用法)

故此「心」是理性與感情的一切。就是說,聖經叫我們要保守自己的每一個決定、行動等等,當然也包括控制情緒。這類似中國人的「三思而後行」,但「三思」的方向比中國人明確,就是看看這決定,這行動有沒違背上帝的價值觀。(箴4:23 的前文後理正是叫我們做人不要行差踏錯,與情緒無關)但聖經沒說神創造人的原意是要造一個應喜不喜、應怒不怒、應哀不哀、應樂不樂的人。這樣的人不叫「控制情緒」,而是「沒有情緒」。但當然,一個太情緒化的人,我是不會鼓勵他看此電影的。這是此君的承受能力問題,不是這電影的問題。我們體諒太情緒化的人,對他們沒有岐視,但不能因此而反指控帶動觀眾情緒的電影是不該看的電影。如此指控跟指控粵語長片老喜歡用煽情音樂,煽情情節來帶動觀眾情緒沒有分別。一樣無聊。

(事實上粵語片時代,大部份華人基督徒是誓死不看電影的,真是要看還要祈過禱,求了平安才看。如今的「受難曲效應」只是歷史的延續)

另一方面「leb」也可譯作心臟。已經有三位信徒因心臟病突發而在觀看電影期間離世。如保守己「心」的話,不如保守「心臟」更實際。

2. 此後每當禱告不斷出現飾演耶穌的主角,取代了主耶穌的位置。有何人觀看過如此血腥的場面會不被驚嚇以至夜不能眠,合眼能見?此乃自然現象矣,過三五週就會回復原狀。當然,各人體質有異,感性思維的人可能要久些,這也屬正常。但面對一個不懂分別虛疑與現實的人,我就不會鼓勵他看此電影了。但仍是當事人的問題,不是電影的問題。我們不帶岐視地體諒他們,支持他們,但把個人因素提升至真理層面,是自我中心的行為。這不是追求成聖的正途,我們要遠離,不要沾手。(第一篇見證的作者自稱是位藝術家[注1],我們不難體諒藝術家的感性比我等敏銳)

3. 許多人認為這套電影很合聖經真理,但是我告訴你,電影所描述的馬利亞,就是最不符合聖經真理的了...... 持「此電影完全符合聖經真理」為觀點的弟兄姊妹顯然不懂電影,不懂甚麼叫「原著」,甚麼叫「改篇」,以此觀點鼓勵信徒看《受難曲》的信徒也確實該打三十大板。但對此觀點照單全收,然後發現貨不對辦而興師問罪的信徒就更該打。正如「四乘七等如廿八」是一般常識,別人持「四乘七等如廿七」而你竟信以為真,及後發現並非如此而興師問罪,除了說這是一場因無知而起的悲劇(鬧劇?),我們真的不懂如何回應。不論以「此電影完全符合聖經真理」為由鼓勵信徒看此電影,或以「此電影有不符合聖經真理之處」為理鼓勵信徒不看此電影,都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要各打三十大板。

但此見證提到的鼓勵只是建基於「這套電影合聖經真理」,也就是說鼓勵者也認同有不合聖經真理的地方,既非「完全」,就不在該打之列,該打的就只有投訴者,即此見證之作者。

4. 高舉馬利亞,聖餐變質說。天主教徒拍宗教電影,基督教基督徒之觀眾本來就應該有儆醒之心。老早就跟你說打針是很痛的,而你甘心情願來打,打過後你還能怪誰把你弄痛?另一方面,見證作者提供的畫面只能算是參考,我們從何曉得耶穌向天花板望是尋求屬靈支援,而不是憐憫也在內心受苦的母親?而耶穌回憶童年接受母親馬利亞的安慰、扶持只表達他內心現也在很想有母親的安慰、扶持,並不說明導演相信或想表達馬利亞真有能力給與救主在當時當刻或救恩上的支持。再者,主耶穌也有人性,我們千萬別為了高舉祂的上帝性而把人性放底。一個在忍著極度痛楚之受虐者,因發現母親之蹤影而得力片時,這是無可厚非的。

至於因馬利亞餂盡自己面上耶穌的血就認為導演要「滲透」聖餐變質說。如果導演真想「滲透」聖餐變質說的話,我看餂盡耶穌的血還不夠,最好叫馬利亞咬一口主耶穌,連皮帶肉吃下去!只有導演自己解畫,我們才可明白其原意。但這是不是必須的,從電影上畫的一天起,電影就不再單屬於導演一人,而是所有觀眾。每人都有權詮釋其中意義,只是無權認為自己的詮釋是最正宗的。

我們固然不同意馬利亞有異能、「輔助救贖中保」等等。但如果影片畫面只能作一種解釋那就算了,問題是一句「flesh of my flesh, heart of my heart, please let me die with you」就表達了一個如此深奧的神學信條?這花旗國老兄也真太看得起電影畫面的能耐。退一萬步來說,就當Mel Gibson本人真的想籍此電影「滲透」其神學觀,但觀眾可以吸收多少?別說基督教的基督徒,試問有多少天主教徒明白「輔助救贖中保」?又,天主教是否真的相信馬利亞是「輔助救贖中保」?

(關於天主教是異端否,神學如何「錯謬」,小押無力詳述了。請看官自行click入以下網頁 http://sameroot.catholicworld.info/「同根生--澄清基督教對天主教誤解」)

至於馬利亞的異能,本人也認同是不必要的。(上文已表明本人立場,不是要維護此電影或天主教)但請參第3、第4點。

5. 電影一點也沒有提醒天主教徒,天主教信仰錯在那裏。天主教徒自己不認為自己信仰有誤的話,何故會拍一套電影提醒教友,信仰中的「錯誤」?此指控匪疑所思。

6. 大寫「M」和大寫「S」的問題。如果全片只有大寫「M」的Mother,那代表他們尊敬聖母馬利亞,天主教徒尊敬聖母,那是眾所週知的,不用大驚小怪。但此處有兩問題,a)我們基督教基督徒應否尊敬馬利亞並稱之「聖母」?我認為可為可不為,無傷大雅。從神學上,「聖」是指「分別出來」,所以舊約關於「聖」的公式語正是「分別為聖」,而「耶和華是至聖的」之意,就是「無法歸類,要完完全全從萬事萬物中分別出來」。回到「聖母」上,聖母者,豈非就是「從眾母親分別出來」或「從眾女子中分別出來作母親」之意?故「聖母」一詞及對聖母的尊敬本可與天主教的「聖母論」無關,故我們無需為了與天主教對著幹而犧牲掉無辜的「聖母」這單詞。

b) 但現在有另一個問題,大寫「S」的Son。由於大寫「M」的Mother讓我們聯想到「聖母」一詞,故當出現大寫「S」的Son時讓我們聯想到「聖子」,即耶穌。但當真如此?在天主教神學中,《約》19:26-27所「暗示」的是「約翰代表全教會接待了聖母,所以教會要『恭敬』聖母」,如果Mel Gibson要「滲透」天主教神學觀,此處的大寫「S」的「Son」根本不可能是耶穌!既然指控前後矛盾,大可不理,把大寫「M」的Mother和大寫「S」的Son理解成「非一般的母親」及「非一般的兒子」就成了。(另一個可能是Mel Gibson犯了一個天主教徒不應該犯的錯誤,在此處用大寫「S」的Son代表耶穌,但這是他本人的問題,不是天主教的問題了)

另外,片中彼得稱馬利亞作「Mother」,這是當時的文化習慣,表達的不是「聖母」或「母親」,而是「大媽」、「老人家」之意。可能英語系民族沒有此習慣吧。但身為中國人的我們應該不難理解。至於大寫「M」的問題請看上文。

(關於本片「滲透」的「天主教神學」的指控,最後補充一句,其實有些只是拍攝手法,背後有否那麼深奧的神學?除非導演開宗明義,否則這種觀後感只代表「個人感受」或「個人詮釋」,不是「官方立場」(電影本身要表達的意思)。發表個人感受或詮釋是好的,我們熱烈歡迎。但以「個人感受或詮釋」硬套成「官方立場」,卻是不道德的,是罪孽,我們都要遠離,千萬不可沾手。)

7. 該用「accomplished」還是「finished」?筆者起初也抓破頭皮仍想不出幹嗎Mel Gibson要把「finished」改成「accomplished」,因為縱然是天主教的聖經譯本,都是用「finished」不用「accomplished」的!所以Gibson根本不可能是為了推銷天主教教義而作此改動的!至此,對於導演「滲透」天主教教義的指控幾乎都站不住腳,但仍未解決問題,Mel Gibson為何要作此改動?

既然O'Donnell太太喜歡用King James Bible,就跟他查King James Bible好了。「accomplished」在King James Bible第一次出現又最有意思的一次是《利》22:21--「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純全的希伯來文是「tamiym」,曾出現87次,也可譯成「完成」但少。(參http://bible.fhl.net/new/s.php?N=1&k=08549)原來「accomplished」要對應的不是希臘文的「epiteleo」(進一步實現、履行、經歷、發生、做)而是希伯來文的「tamiym」(完全、完美、完整、完成)。

支持「accomplished」要對應的是希伯來文「tamiym」而不是希臘文「epiteleo」的還有一點,就是耶穌當日在十字架上喊的是希伯來語(或亞蘭語)。Mel Gibson堅持《受難曲》要盡量還原場景,故所有角色按其民族,說該族語言。所以劇中耶穌說的是希伯來語。今日我們雖然也有希伯來文新約聖經,但都是翻譯的。到底當日耶穌說的「成了」是哪一個希伯來單詞?無論用哪一個希伯來單詞,譯成英文字幕時該用哪一個英文單詞呢?其實Mel Gibson解釋為何用「accomplished」時己說明了當中玄機。他說他用「accomplished」是為了表現出耶穌的死是一場獻祭。「耶穌的死是一場獻祭」,這完全符合《希伯來書》所說的,但他再加上一句「跟祭壇上的一樣」,有機智的人立即將「accomplished」與「epiteleo」聯想起來再聯想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工,未能完全,還需要你藉著彌撒、聖禮......」云云。(參 http://www.pro-gospel.org/2003-Main/Topics/topic-026.php;此網頁的立論是反對此電影鼓勵信徒不去看的,但它自己已經記錄了Mel Gibson的解釋)但他的「祭壇」是指利未記的祭壇還是今日彌撒用的祭壇?另外,到底天主教對彌撒的獻祭意義是否與利未記或耶穌救恩獻祭相同?仍請看官自行判斷( http://sameroot.catholicworld.info/「同根生--澄清基督教對天主教誤解」)

如果硬說「accomplished」一詞只能解作「to fulfill further, perform, undergo, bring to pass, or do;進一步實現、履行、經歷、發生、或做」,那就別只怪Mel Gibson,King James Bible也是如此把純全、完美、完全、完成(tamiym)翻譯成「accomplished」的。要投訴就先投訴King James Bible吧!相反,當參考《利未記》後,就發現與這「accomplished」用得有其精妙之處,就是應驗了耶穌是那「純全無殘疾的羊」及彌補了《利未記》那不能除罪的獻祭。再退一步說,誰說希臘文「teleo」就不能譯成「accomplished」的?(參 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5055

其實如果真的要找Mel Gibson算賬,應該聽聽戲裏耶穌說的「成了」是哪一個希伯來單詞,但又誰真的聽得懂?煩請此君聽懂了才來問罪。

(寫到這裏,感觸良多:不知是O'Donnell太太非常熟識四福音,忘記了舊約,還是筆者不熟識四福音了。)

8. 耶穌的裸體。筆者已經對這種沒頭沒腦的文字沒好氣回應了,請自行參閱《電影受難曲(二)》(http://www.gcf.org.hk/journal_content.asp?JournalId=971

9. 電影內容有大量與聖經不相同之處。其實筆者頗欣賞最後一位見證人Russ Boone牧師的,因為他為我們提供了大量聖經文本與電影內容相出入的地方。我們基督徒無論是拍聖經題材的電影還是觀看聖經題材的電影,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已經熟識聖經?這是第一要緊的。

但Russ Boone牧師以電影內容有大量與聖經不相同之處就指控此電影,就值得相榷了。(參第3、第4點)但當中有一點非常有趣,聖經中許多關於耶穌被釘十字架,彰顯耶穌能力的事蹟,影片都略過了。四福音也不是每一部都在耶穌受難著墨耶穌彰顯能力的。難道我們要怪罪馬太、馬可、路加?

10. 三篇見證在華人教會的傳播。此三篇見證原文是英文[注1],是Scott Gilbert先生、Michael J. O'Donnell太太及Russ Boone牧師分別向David Cloud牧師發的電郵,及後Cloud牧師經事主同意而登在其網站「Way of Life」(http://www.wayoflife.org)。譯者是誰不得而知,網上有傳言是一名在華人教會頗名氣的吳姓牧師將其引入。但一來我們不要隨便聽信傳言,二來就當初真的是吳牧師引入,沒有他,這文章還是會被引入的,這是華人信徒質素參差的問題,不是個別一兩個牧者、信徒的責任。只是難道沒有人聽說過葛培理牧師看過此片後大受感動,聲言一生所傳之道盡在其中?為何沒有人引入他的文章?是無知還是立場不同,絕不引用?這公平乎?又,引入此三篇見證的人又有沒考證「Way of Life」是一個甚麼性質的網站?當年《哈利波特》在上映時,教會出現的「反哈利波特潮」,此網站、此David Cloud也是當中反對者的急先鋒。為何這種種都無人提及?是華人信徒的「差不多先生」民族性發作?還是「君子隱惡揚善」?

行文至此,筆者深憂深恨基督教原教旨主義之猖狂,摩登法利賽式基督徒之橫行。

參考資料
1. 三篇見證原文 http://www.wayoflife.org/fbns/melgibson-thepassionofthechrist/3-eyewitness-reports.html
2. 三篇見證譯文 http://www.deardiary.net/show/diary.pl/41401/1081296000
3. 葛培理對《受難曲》的觀後感 http://www.lifesite.net/ldn/2003/nov/03112604.html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