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援 助 是 為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 在 民 事 或 刑 事 訴 訟 中 提 供 代 表 律 師 或 大 律 師 ( 如 有 需 要 ) 的 服 務 。
法 律 援 助 主 要 適 用 於 在 區 域 法 院 、 原 訟 法 庭 、 上 訴 法 庭 及 終 審 法 院 審 理 的 案 件 。 此 外 , 亦 適 用 於 裁 判 法 院 聆 訊 的 交 付 審 判 程 序 。
任 何 人 士 , 不 論 是 否 香 港 居 民 , 只 要 牽 涉 在 上 述 法 院 的 法 律 程 序 , 便 可 申 請 法 律 援 助 。 只 要 申 請 人 的 財 務 資 源 符 合 法 定 規 定 , 而 案 情 又 具 合 理 理 據 提 出 訴 訟 或 抗 辯 , 便 可 獲 法 律 援 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