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illyU 於 19-3-6 17:57 編輯
pigmom123 發表於 19-3-6 17:47
睇埋59-61段先講啦吾該....係下級法院做錯/漏嘢
一個人被法院判無罪吾代表佢冇做過,只係証據達吾到定罪 ...
你睇下樓主講嗰啲嘢先講啦, 而家係話法官判詞佢講乜都得呀, 龍門任搬呀明唔明呀?
唔怕煩又再同你講多次, 如果律政司係告佢襲擊梁振英, 證據確鑿,最後結果都係唔入罪,因為到時法官又會搬龍門呀, 不停用動機對象結果喺度移形換影, 明未呀? 不過你咁聰明應該都唔明架喇。
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