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m 發表於 19-6-10 08:26
「修訂逃犯條例」俾班反政府嘅人演譯成「送中條例」,而一班逢中必反嘅就無限擴大,真係發神經。 ...
我聽到有人講, 如果通過, 會有市民無啦啦消失, 之後原來被拉返大陸坐監, 但我又唔明, 大陸親友住左係大陸幾十年, 到今日都未消失, 只知一年去幾次旅行, 成日食好西咋
補充內容 (19-6-10 10:59):
仲有, 有朋友擔心在香港同大媽吵架, 大媽回大陸告發, 自己會被大陸拉走, 如果係咁, 大陸起多萬個監獄都唔夠用
所有遇見,皆有因果
要是每個人都懂你,那你得有多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