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跳至

首頁

尾頁
   1


大宅

積分: 2357


261#
發表於 19-6-12 22:30 |只看該作者
Reminder 發表於 19-6-12 18:20
佢哋唔衝擊立法會,警察唔會動手。

不要美化暴行



禁止訪問

積分: 12736


262#
發表於 19-6-12 22:4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3595


263#
發表於 19-6-12 22:4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公司就起事發現場樓上,睇住佢地枱鐵馬,向警方沖擊,係一班暴民。心痛學生們知唔知其實幫緊乜野人做野,比人利用做炮灰。見佢地不斷睇毒果,只接收單方面信息,可悲。


珍珠宮

積分: 44402


264#
發表於 19-6-12 22:45 |只看該作者
Amy47 發表於 19-6-12 22:03
唔明,點解要廣傳?

因為要賣廣告


大宅

積分: 1706


265#
發表於 19-6-12 22:53 |只看該作者
Reminder 發表於 19-6-12 22:43
泛民議員,黑金金主,仲有教協煽動罷課

但搞笑在而家佢哋嘈叫佢哋唔好上街嘅政府,警察及特首喎!

亂霸馬路,亂破壞公物,襲警係咪無問題先?係就個個全香港都可以違例泊車,亂衝交通燈,挖地掘磚啦!到時又話政府無能,依樣唔理嗰樣唔理。咪同我講你有幾咁偉大嘅目的,擾亂社會秩序就係不容許。


禁止訪問

積分: 814


266#
發表於 19-6-12 23:1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禁止訪問

積分: 814


267#
發表於 19-6-12 23:20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琥珀宮

積分: 151791


268#
發表於 19-6-12 23:2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SandyKL 於 19-6-12 23:25 編輯

所謂「小朋友」《明報》報導:

明報: 【21:18】今日下午網上流傳一名男子在衝突現場眼部受傷的片段。拔萃女書院證實拔萃女書院發言人證實,片中受傷男子為該校楊姓通識科教師,入職一至兩年。校方希望他盡快得到合適治療及保護好人身安全 !


水晶宮

積分: 55690


269#
發表於 19-6-12 23:37 |只看該作者
dragonKK 發表於 19-6-12 23:20
做得戰地記者 就遇左
打起上嚟 仲分到 邊d係記者 邊d係敵人?

記者大曬咩?


禁止訪問

積分: 814


270#
發表於 19-6-12 23:3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子爵府

積分: 13870


271#
發表於 19-6-12 23:39 |只看該作者
標題黨


珍珠宮

積分: 31955

2023年兔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牛年勳章


272#
發表於 19-6-12 23:41 |只看該作者
唔係手無寸鐵囉,我睇電視見到好多黑衣男子攞鐵枝與警察對打喎!


大宅

積分: 4488


273#
發表於 19-6-12 23:53 |只看該作者
apgbs 發表於 19-6-12 18:11
掟鐵通掟磚叫手無寸鐵?

掟咗出去,所以咪手無寸鐵lor


大宅

積分: 1815


274#
發表於 19-6-12 23: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警察嚴正執法


珍珠宮

積分: 39614

開心吸收勳章


275#
發表於 19-6-12 23:58 |只看該作者
88muimui 發表於 19-6-12 20:25
選擇性失明,又或特登失明

你條 link係開唔到喎!


大宅

積分: 4414

畀面勳章


276#
發表於 19-6-13 00: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arkilok 於 19-6-13 00:06 編輯

又話學生又話手無寸鐵,咁嗰班召集人呢69嗰晚完咗show 之後,大大聲宣布結束。招晒啲細路來,跟住特登婆心咁樣去叫佢哋走,嗰晚換來一句:你唔代表我哋,乏民佢哋擺到明係復仇啦,搵你哋啲靚仔嚟祭旗囉。要問嗰班大大聲係個台度呼籲啲人嚟搞事嗰班人呢,嗰啲民陣乏民呀去晒邊呀?點會蒲頭啊,話知你班靚仔死啦。


珍珠宮

積分: 31655


277#
發表於 19-6-13 00:12 |只看該作者
“1992年2月,衛兵英格因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圍牆的青年克里斯而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受審。法庭最終判處衛兵英格三年半徒刑。
律師辯護道:「這些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誰在這個崗位上都得這麼做……」但意見沒有被法官採納。
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在解釋判決時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子爵府

積分: 14513

好媽媽勳章


278#
發表於 19-6-13 00:24 |只看該作者
hahamj 發表於 19-6-12 18:07
他只是個孩子呀!手無寸鐵!
人神共憤!
請廣傳!

你又知佢冇手寸鐵,你喺現場咩


子爵府

積分: 14251


279#
發表於 19-6-13 01:00 |只看該作者
hahamj 發表於 19-6-12 18:07
他只是個孩子呀!手無寸鐵!
人神共憤!
請廣傳!



禁止訪問

積分: 230


280#
發表於 19-6-13 01:0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首頁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