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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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積分: 24470


發表於 19-6-20 16:19 |顯示全部帖子
月見草 發表於 19-6-19 23:32
我真心覺得嗰種批鬥似足當年的紅衛兵同文化大革命!

佔中時已係咁,佢地既一貫作風


伯爵府

積分: 19553

牛年勳章 好媽媽勳章


發表於 19-6-20 16:26 |顯示全部帖子
係假新聞就好,
如果係真,咁就恐怖囉,鼓勵歧視,傷人,欺凌,甚至害命
其實網上發怖呢D可怕訊息,算不算違法呢?


伯爵府

積分: 19765

2018復活節勳章


發表於 19-6-20 19:17 |顯示全部帖子
你好嗎 發表於 19-6-20 13:48
文匯報就假新聞?蘋果最真實?睇晒留言未?

係喇,apple daily all fake news


複式洋房

積分: 423


發表於 19-6-20 19:27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http://www.etnet.com.hk/www/tc/lifestyle/voting.php?id=1188

投票《》
認為警方於6月12日的警民衝突中有否使用過度武力

有興趣去幫下手


珍珠宮

積分: 34732


發表於 19-6-20 22:04 |顯示全部帖子
winniesiu 發表於 19-6-19 23:58
我唔信咋喎!
咁都鬧?!你有病呀?

總之唔理真假一定要信,好專制


侯爵府

積分: 20153

2024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育兒性格勳章 最關心BB問題熱投勳章 Xmas吸收勳章 開心吸收勳章 瞓得好勳章


發表於 19-6-21 01:26 |顯示全部帖子
dyl 發表於 19-6-19 23:31
特區政府近日積極修補社會矛盾,但有激進反對派繼續散播仇恨訊息,更蔓延至學校。網上討論區近日出現極端仇 ...

警方IT 部門做嘢啦!!拉得!


禁止訪問

積分: 4839


發表於 19-6-21 02:09 |顯示全部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侯爵府

積分: 21193


發表於 19-6-21 03:34 |顯示全部帖子
ICbaby 發表於 19-6-21 01:26
警方IT 部門做嘢啦!!拉得!
見到連登個度將有D警察相同私人資料放上網, 根據私穩條例可以嗎


別墅

積分: 940


發表於 19-6-21 04:10 |顯示全部帖子
你好嗎 發表於 19-6-20 15:09
呢d新聞係咩意思?有網民講,你就陰謀論話網民咩派都未知。咁你又咩意思?
...

意思就係無腦嘅先會信,明未?


別墅

積分: 940


發表於 19-6-21 04:19 |顯示全部帖子
你好嗎 發表於 19-6-20 16:13
係咪呢d新聞先係真?又無主角名,相,但咁多人信,文匯報果單就信一成都死

https://hk.news.app ...

你中意信就信啦!唔阻你了


伯爵府

積分: 18491


發表於 19-6-21 06:08 |顯示全部帖子
SUKI20062014 發表於 19-6-20 11:41
泛民灌輸俾新一代的理念係:誰大誰惡誰正確,武力可以爭取一切!歪曲所有價值觀.長此下去.仲成世界?
本應該被 ...

同意


男爵府

積分: 7300


發表於 19-6-21 08:50 |顯示全部帖子
dyl 發表於 19-6-20 01:08
有報導話有老師特突登講比同學聽邊個小朋友家長係警察, 如果係真呢D人真係唔配做為人師表
...

唔駛報導,係真人真事,當住全班面問邊個爸爸係警察,請舉手。老師喎!


侯爵府

積分: 21193


發表於 19-6-21 10:49 |顯示全部帖子
zayma 發表於 19-6-21 08:50
唔駛報導,係真人真事,當住全班面問邊個爸爸係警察,請舉手。老師喎!
...
係邊間學校? 甘變態, 根本吾配為人師表, 去教育局投訴佢


男爵府

積分: 7356


發表於 19-6-21 10:59 |顯示全部帖子
dyl 發表於 19-6-21 03:34
見到連登個度將有D警察相同私人資料放上網, 根據私穩條例可以嗎

相中人自己upload上網, privacy set 做 public,
又唔涉及俾人爆account,
有d咩可以告??


大宅

積分: 3814


發表於 19-6-21 11:29 |顯示全部帖子
其實有時一啲人唔經大腦留言講埋啲威嚇或傷害性嘅說話,都可能會被控
當然睇當事人會唔會走去提檢控

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如果網絡欺凌者威脅任何人,指會傷害其身體、名譽或財產,或威脅會作出違法行為,意圖令受害人作出他 / 她原本沒有法律義務去做的事;或不作出他 / 她原本有法律權利去做的事,即屬犯罪。干犯此罪行,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兩年;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禁五年。
第24條包含的威嚇行為很廣泛,共通點是意圖嚇怕受威嚇的人。即使最終沒有實行,單單是恐嚇已經構成犯罪。此條例或可保護使用者免受網絡欺凌。


珍珠宮

積分: 37395


發表於 19-6-21 12:15 |顯示全部帖子
choco_soup 發表於 19-6-19 23:57
有link 有post 又如何,唔可以自己人抹黑自己人?

嘩~優秀(emoji)


侯爵府

積分: 23210

牛年勳章 我的育兒心得勳章


發表於 19-6-21 12:45 |顯示全部帖子
dyl 發表於 19-6-19 23:31
特區政府近日積極修補社會矛盾,但有激進反對派繼續散播仇恨訊息,更蔓延至學校。網上討論區近日出現極端仇 ...

卑鄙,下三流
唔好再用:「正義,義士」嘅字眼


侯爵府

積分: 20329


發表於 19-6-21 12:58 |顯示全部帖子
pigmummy 發表於 19-6-21 11:29
其實有時一啲人唔經大腦留言講埋啲威嚇或傷害性嘅說話,都可能會被控
當然睇當事人會唔會走去提檢控


唔好點評我


男爵府

積分: 6661


發表於 19-6-21 14:04 |顯示全部帖子
禍不及妻兒啊


別墅

積分: 590


發表於 19-6-21 14:13 |顯示全部帖子
pigmummy 發表於 19-6-21 11:29
其實有時一啲人唔經大腦留言講埋啲威嚇或傷害性嘅說話,都可能會被控
當然睇當事人會唔會走去提檢控

現在這樣的情況下,警察都不敢落案了。香港點解變成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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