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第一下聽到話會宣布撤回,內心係覺得點解要退呢一步?本身修例已經唔再存在,點解仲要應承呢個要求?
但之後又諗一諗,既然大家都知道修例唔會再出現,用咩字眼對我地黎講無分別,而撤回呢個字眼如果可以為社會降溫,不妨由林鄭口講出黎,畀個下台階大家。
政治從來唔係非黑即白,背後有千絲萬縷,加上今次件事已經唔單單係香港既事,已經成為國際間角力既籌碼,相信政府每個決定都寸步難行,大眾市民應該相信該相信既。
不過,既然班示威者/ 暴徒係話成件事係因修例而起,而家達到佢地要求既‘字眼’ - 撤回,如果之後佢地再有任何暴力、非法衝擊行為,就會畀大家知道佢地為破壞而破壞/ 另有目的,唔係因為修例,警方就可以再加大力度執法。
我地唔想用撤回係唔想畀佢地覺得暴力可以令政府屈服,但班暴徒先係最唔想撤回,因為無左個咁重要既藉口去搞事、破壞。
愛護香港既大家,無論認唔認同林鄭呢次跪低都好,請相信政府,政府而家係為左釋出善意、為社會降溫,如果連遵守法律、法治既我地都唔支持、唔相信政府可以止暴制亂,咁香港仲可以點?
當然,個班暴徒收唔收貨係佢地既事,但相信愛香港既人都唔會再想繼續亂落去,想盡快回復平靜。
大家呢一下嬲點解跪低好正常,但要記得,唔好畀憤怒衝昏頭腦,任何可以令香港回復平靜既方法我地都應該支持。
今日未捉到班暴徒,唔代表一世捉唔到,今日未有人篤佢地灰,唔代表佢地可以一世獨善其身。真理不死,正義長存,只係有時唔係即刻見到效果。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