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9-11-3 22:22 編輯
MaoMaoChu 發表於 19-9-16 04:06
結婚8年,有2個小朋友6/4歲,FTM,老公一向皮氣差,只計較錢,夫妻關係不好已經有4-5年。之前陀住大B時已經 ...
我唔知香港法律處理家暴如何。
在我住的地區,如果妳報警,留案底,法庭一定唔會將小朋友判畀暴力打人果位(妳老公)。而且會保障孩子的生活費而下令一向搵錢養家的那位(妳老公)出贍養費。即是說妳和妳的孩子不用再與暴力男同住而且還有錢收。
而且就算唔離婚,都要強制性分居,為保障被暴力的家人不受傷害。
小朋友見到父母暴力,陰影已經好大,更應該報警據報暴力之人,妳老公,好讓孩子知道對暴力的後果而做借鑑。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