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crystal媽咪 的帖子
即是好似我在外國打工的勞工法例 和 文化 下:在同一間公司 受聘的僱員,都各有不同政見,投標時會投不同政黨。
國家勞工法例 保障 僱員的言論自由,政見自由,僱員的立場不代表公司立場,只代表個人立場。
若僱員犯了國法,地方法,必已法律制裁。 其僱主,公司所有任何員工不會受到任何制裁和影響。 若僱主,公司, 因僱員的政見,言論 而開除僱員或處罰僱員(包括老闆都是僱員一名)的,就是犯了勞工法例,必受到法律制裁。僱員會告公司。
這是我所居住的國家的普及公民意識教育。我第一日上班,人事部已經按法律規定必須對我授予這顧員權利,我要簽名認知這權利。
教會都是公司的一種。所以在我居住的國家裏 認為教會在背後支持甚麼的 而要加罪於教會的 概念實在不能成立。這就是我住的國家 在 政教分離 系統運行上的成功。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