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mo 發表於 20-1-11 19:54
本帖最後由 olimo 於 20-1-12 13:30 編輯
1)我父母年事高,好想陪伴他們
勇氣可加,我當年移民比你年青,未結婚未有仔女,但我父母都係已經喺美國,我當時又係反反覆覆,到最後關頭都猶豫,最後俾自己一個期限:三年!三年唔適應就返歸。
同你差不多想法:人一世,物一世,或者係個人俾我一個時機,移民啫,又唔係話走咗唔可以返轉頭,有對腳就可以走。
另一點更深體會係人生除咗錢同工作,更要有生活,未移民前我人工高,生活穩定,但工作忙壓力大,有返工冇收工,冇時間拍拖,次次都拍唔長就甩拖,放棄一切移民的話,工作要從零開始嚟過,但如果唔走,我可以預知未來十年八年會係點,我好有機會依然單身,當時有個剛開始發展嘅男朋友喺美國,如果我唔去美國的話,好難維持,而且大家都以結婚為目的交往,點都要試下一齊拍下拖(認識後一直都係LD),結果係過到嚟冇耐就決定結婚,再一年就擺酒,兩年生咗兩個仔女,於是咩三年期限根本冇需要啦。
而家我有生活同工作,搵唔返以前人工,做唔返以前果行同職位,但有親子時間。有好多人會覺得悶,平時都係湊仔女返學返工放工沖涼食飯上下網瞓覺又一日,星期六日都係冇咩特別,但冇咁大工作壓力,只要唔係要年年去旅行,個個星期去食好嘢,美國生活可以好簡單,俾我再揀,我都會揀番一樣嘅決定。
花旗太太生活在花旗國,留意時差,你問我未必即時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