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ra00 發表於 20-3-29 08:19
仔女都一樣啦,我都同自己仔女說明,你哋決定得結婚(或同居)就不好帶人回家。自己搬出。結婚就係一家一主。
我姑仔嫁左見樓市賺到七位數,即賣,佢同仔搬去她媽度住。(佢老公一星期回去1-2晚團聚、佢老公住自已父母家)當時我仔比奶奶湊,我仔用品奶粉,她照不客氣用,用完我都照買,費事吵。佢有能力搬出去不搬,改為輪公屋,又要省租,所以同阿媽住。對呢種人,我都費事理咁多,話之她痴一世住啦。佢阿爸日日咁打罵個外孫,鄧個細路慘。以為好著數?我慶幸我們一家一主不是同住。如果將來我個女咁,都好羞家。不是沒能力外面供樓,係算到盡要回娘家拿盡晒著數。個女婿咁,我都會怪責。
我好直接,仔女想結婚或同居,請在外面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