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333s 於 21-6-18 13:47 編輯
高雄無照保母杜苡彤5年前受託照顧1歲許姓男童,
卻與男友高嘉華聯手凌虐許童,多次以彈耳朵、嘴塞布等方式整他,還抽菸將煙吐進許童嘴裡,甚至對他呼巴掌、連續猛力搖晃頭部,
導致許童嚴重腦傷送醫不治,一、二審皆依傷害致死罪重判高男,僅依傷害罪判杜女3年半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認定杜女為傷害致死罪的共犯,改重判她與高男相同的11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杜女長期跟男友高嘉華對男童施暴,縱使男童死亡結果並非由她出手,而是由高男動手傷害造成,但以她身為保母的知識與經驗,應可預見高嘉華虐打男童恐將致死,卻仍與高嘉華多次閒聊商議要如何凌虐男童,認定她跟高男應屬傷害致死的共犯。
高男前審即被以傷害致死罪判刑11年10月定讞,但與被害家屬談妥20萬元和解卻未依約給付;杜女則是在一審時就已給付10萬元給男童家屬,達成和解獲家屬原諒,且她否認與男友聯手傷害男童致死,一、二審都只判她成立傷害罪,但上訴後,最高法院質疑杜女涉案程度,又將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續查。
判決指出,現年40歲的杜苡彤離婚後,帶著不到1歲的兒子與男友高嘉華同居,杜女本身不具保母證照,卻自2015年6月底至8月中旬受許姓女子之託,替她照顧1歲多兒子;期間許女一度把兒子帶回交給自己母親帶,但後來母女失和,同年9月上旬她又將男童託給杜女照顧,每月付給杜女2萬3000元。
檢警查出,當時杜女自己有1個不到1歲的兒子,除了許童之外又另受託照顧1名6月大的女嬰,因不耐許童哭鬧、亂丟東西,或拿自己兒子的奶嘴吃,而經常向高男友抱怨,高男竟告訴杜女「小孩不聽話、做錯事就要打」,隨後聯手凌虐許童,陸續以罰站、罰跪、彈耳朵、嘴塞布等手法伺候,高男還不顧許童頭部尚未發育完全,常對他呼巴掌、打頭,及在短時間內抓頭快速左右搖晃等。
檢警發現,杜女有時會將男童交給高男帶回工作地點照顧,兩人分別對男童施虐後還會互傳訊息分享,或討論接下來要怎麼作弄他,例如杜女傳訊給高男「剛修理完」、「持續跪地中」、「快被我打死了」、「一直站到現在不讓他坐,……一直給我坐下,我一直拉一直打,還敢給我哭」、「已經跪著了呵呵」又傳送許童站在地上,面露倦容直視前方的照片等;高男則回稱「我在想今天怎麼玩他」等,杜女還會提醒「下手小心點喔…別被看到痕跡嘿…哈哈…我今天不小心失手打了兩次了哈哈哈」。
直到男童第二次受託照顧12天後,因不堪受兩人聯手凌虐造成頭部重創昏迷,杜女竟報案謊稱男童「噎到」,送醫急救後,醫護人員發現男童遍體鱗傷,通報疑似被虐,但男童因腦傷嚴重,送醫6天後就因神經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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