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小巴,過了2個站,突然停車,司機要我落車,指我投訴佢,講佢壞話,不載我。
當時我就話是認錯人,沒有投訴佢,也不認識佢。
之前好幾個舊司機冇做,請了幾個新人,而這個司機開工幾耐,真的冇印象。
車上有其他人,當然沒有出聲,因不知之前我和司機是否有争執。
不落車就不開車,這情形之下,我只有落車。落車時覺好無辜,好激氣,好似默認了一切,好冤枉呀。
這條線我一定會坐,否則要行上一條長長的樓梯,拿重嘢,膝頭很吃力。
難道要避佢,有車也不坐,走了一班,要再等20多分鐘(有時更長)才有車。
這2天等車時很不安,不知會否再遇上佢,又一次被“逼”落車,壓力好大。
可以點做,算數?投訴?去邊度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