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決定了, 把那件事埋在心裡, 或者, 因為, 我們曾經在一起十年, 我不想說她的私隱.
所以, 我頂多只能說出一些對她很負面的事例.
我們是九七年認識的. 認識之初, 就知道她是一個怎樣的人了(不能多說了), 不過我還有夢想, 因為她有善良的一面.
零一年初, 我請她爸爸媽媽, 將她和前夫所生的兒子, 帶到深圳, 給我們照顧.
我預備了很多很多, 當然, 最表面的, 是玩具. 而我的家人, 也在等待著.
第一眼見到那小孩, 好可憐, 有一個雞胸的? 才四歲, 居然缺鈣, 而且又瘦又矮.
打後的三四年, 我和那小孩玩得很開心, 當然, 也有管教和打罵. 他也正常的成長, 生理的, 心理的.
直至某年的一段時間, 我感覺到她的劣根性, 並沒有減退, 而且又回來了.
我離開了! 她也把所有的家當, 全部變賣. 在此同時, 把一些對我很有價值的物件, 例如一些書, 一些文件, 掉了.
一個多月過去, 一晚的深夜, 三四時了, 我做了一件很恨錯難返的事, 打了個電話給在四川的她. 她哭了, 說很後悔!
又一次, 我原諒了她.
之後, 我們生了小孩. 不過, 最早最早時, 對她的夢想, 早已不知去了那裡.
05年夏天, 仔仔才一歲, 但我要考慮離開了; 可能, 人, 成熟了, 所以決定, 用一年的時間, 去做這個決定.
06年的夏天, 經過一年的好言或惡言相對, 沒有辨法了. 再一次, 整個家當, 所有電器等等...都變成了她們回四川的路費. 當時, 仔仔未有証件, 只有跟她們一起到四川.
06年八月, 証件搞好了, 約好了把仔仔由四川帶到深圳, 再給我帶回香港的. 我寄了五千元路費過去!
但是, 結果, 我還是要飛到當地, 接仔仔回來, 才分開兩個月, 仔仔郤已經一個月沒有喝過奶了!
而那五千元的路費, 亦變成她身定的一部份.
其後的幾個月, 我還有為她們(包括她仔仔)考慮往後在那裡生活, 怎樣生活...等等.
07年八月, 她的証件搞好了, 來了香港....我又一次提議一個安排...為她安排一個居所!
可是, 最後, 她, 居然選擇了一個決定, 但是這決定, 兩個孩子都不會陪伴她身邊; 她寧願放棄照顧兩個親生兒子!
但, 我沒有去問, 也沒有去理了!
而且, 在我打這個故事時, 也就好像打一邊普通的文章, 完全沒有心痛!
不過, 我也想提一句, 這些都是我個人的觀點; 人, 都會有錯, 十年裡, 肯定我也會有, 而且, 還可能好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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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朽若偶有行善, 只為受人恩惠太多, 嘻嘻 !
恕本人設定為不接受任何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