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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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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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2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44 編輯

公民黨政績:

2001年7月的「莊豐源案」,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是李志喜及郭瑞熙,案的影響在最近幾年陸續浮現,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對本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



~~~~~~~~~~~~~~~~~~~~~~~~~

莊豐源案」體現一國兩制



港府於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作出判決翌日,清楚表達了不會尋求人大釋法,並將尊重及以行政措施落實執行判決,筆者對此表示歡迎。


若大家不是善忘的話,應會記得港府於今年初要求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終局判決前,先根據《基本法》158條第三款,以司法提請程序向人大常委尋求釋法時,已引起社會極大的迴響。


港府承諾 消除終院兩難局面

港府當時就已清楚地闡明在《莊豐源案》中,無論終審法院最後決定是否接納港府釋法的要求,均不會使用行政手段自行尋求釋法以推翻終審法院的決定。


港府的最新公佈,只是實踐其年初的承諾而已。筆者當時亦於報章撰文,指出港府當時的承諾只可以在這一案中消除了終審法院面對的兩難局面。


但這一種就個別案件作出的權宜措施,於穩定香港居民對政府維護法治及司法獨立的信心所能產生之效果,就遠不及港府清楚承諾一九九九年所採之釋法措施乃可一不可再的做法。


至於人大法工委七月廿二日發表聲明,對於判決未與人大常委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釋法內容完全一致表達關注,筆者認為根本無此必要。


中央不輕言批評 免瓜田李下

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這史無前例,亦極具創意的憲制新秩序,中央人民政府必須自行約束,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絕不輕言批評,更遑論沾手。


任何可被視為中央可能干預特區的動作,為免瓜田李下,也該敬而遠之。

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的判決書中,刻意地重申特區法院於理解《基本法》條文時,必須服從人大常委根據《基本法》158條第一款或第三款就有關條文已作的解釋。


人大常委根本沒有理由懷疑終審法院意圖對其解釋《基本法》的權威作出挑戰。


應採用普通法原則解釋


終審法院審理案件,遇到人大常委從未解釋,亦屬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基本法》條文時,根據《基本法》第8條、18條第一款、84條和87條第一款等規定,應該採用普通法原則來解釋。


根據普通法原則,法院是在「三權分立」建制下擁有法例解釋權的最高機關。

人大常委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是根據《基本法》22條第四款和24條第二款第三項「必不可分」的關係而決定釋法。故該次釋法是有針對個別條文的。


其中提及籌委會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關於實施〈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的意見》,亦該被同樣的針對性所限制,不能視作人大常委已悉數接納整份意見,視如己出,並為《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中其他不涉及該次釋法的項目也一鎚定音。


不受人大釋法限制

既然人大常委從未解釋《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第一項,終審法院在審理《莊豐源案》時,也就不受人大常委6月26日的釋法限制,可以並應該採用普通法原則來根據條文的字義來理解其立法意圖。

籌委會在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發表的意見,是《基本法》於一九九零年四月頒佈後才出現,根據普通法原則,不能幫助終審法院理解《基本法》條文的立法意圖。



梁家傑資深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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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4月1日,內地孕婦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醫管局產科服務增加收費。

 毋庸置疑,來港產子的孕婦近年間與日俱增,當中既有到公立醫院的,也有付高昂費用到私家醫院分娩的,當中不少父母都不是本港居民。究竟原因何在,且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 法律觀點:終審法院於2001年判決「莊豐源案」。莊豐源父母皆為內地人,持雙程證赴港探親期間生下莊豐源,其親人入稟爭取居港權。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終審法院判定不論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其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權,是為內地孕婦大量來港產子的緣起。 內地政策:由於內地實行「一孩政策」,部分內地夫婦為了生育多於一個孩子,可能會選擇到香港醫院產子,這樣可以逃避《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必繳交內地的罰款。事實上,部分地區更會按夫妻雙方經濟總收入徵收較高罰款,這更進一步加強了內地夫婦來港產子的誘因。 社會融合:九七年回歸以後,香港特區和中國內地的關係愈來愈密切,不少香港人北上結婚,跨境婚姻日益普遍,與香港男士結婚的內地婦女來港產子自然不斷上升。再者,隨著自由行政策的推行,內地居民可以自行進出香港,昔日孕婦冒險來港產子的情況已成歷史,為內地人來港產子大開方便之門。 經濟利益分:部內地夫婦為下一代爭取利益,紛紛來港產子。其子女在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後,可以申請綜援和租金津貼,父母也可以有機會申請來港與子女團聚,取得居留的資格。子女又可以享有本港的醫療、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這對不少內地家庭具有相當吸引力。

醫療水平: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醫療設備和服務水平較不少內地的城市為高。因此,內地不少富裕和中產階級都會選擇來香港的公立和私家醫院產子,做好產前檢查,希望安全地生下健康的嬰兒。








點評

nick360  都要睇下法制係咪完善,好多落後地方都有法治,而做毒犯生意既律師都好發  發表於 11-10-10 13:13
nyhong  法治社會下, 就算罪犯都會有辯護律師, 唔通做辯護律師就係做壞事?  發表於 11-8-31 14:27
la_source  真係好事多為,壞事做盡  發表於 11-8-31 12:29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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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45 編輯

先支持, 後反對之西九高鐵

公民黨梁家傑指出,高鐵總站伸延入西九的部分佔地4公頃,即整個文化區面積的十分之一被鎖死;身為西九文化區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成員的陳淑莊批評,政府一直無交代該車站對西九地面建築的影響。梁表示,公民黨倡議總站設於錦上路,若政府不能解釋該黨的疑問,將反對撥款。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邀請多個團體,就廣深港高速鐵路方案表達意見。公民黨引述該黨民調稱,55%受訪者認為,高鐵站不一定設於當局建議的西九龍中心;48%指當局不應拒絕民間專家組提出「節省造價過百億」的設計方案。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稱,250億新高鐵方案總站設於新界西錦上路,既可避免交通過分聚焦西九中心商業區,工程亦可為新界西帶來就業機會。
政府和公共專業聯盟兩個廣深港高鐵方案的總站選址不同,政府選址西九龍,公共專業聯盟建議以錦上路作總站,並接駁機場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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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專業聯盟專家梁啟智強調,研究過政府所提供的高鐵方案數據,即使政府能把九龍站和西九站的路程壓縮到8至10分鐘,250億新高鐵方案錦上路的方案仍然比政府方案優勝,因為若乘客想去新界,例如元朗和屯門,錦上路方案比政府方案快半小時,而乘客若想去九龍個別地方如尖沙嘴或九龍城,則政府方案僅快錦上路方案5分鐘左右,在港島區則兩個方案沒大分別。

他形容,這等同錦上路方案會令300多萬港人更方便,遠勝於政府方案只惠及九龍區居民。梁啟智又表示,將在會上要求政府交代仔細數據,包括估算每日乘客有多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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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決意用652億的驚人天價,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引起民間反對聲浪。72名學者星期三首次發表聯署聲明,要求政府認真研究民間提出的廉價新鐵路方案,否則政府將出現管治危機。
參與聯署的其中六位學者出席了當天的記者會。聲明指出,高鐵造價高昂的主要原因是選址在地價昂貴的西九文化區,若設在臨近深圳的錦上路,將大幅度節省成本3百多億元,要求政府成立專家組考慮民間提出的新高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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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xx  真係火火地  發表於 11-10-10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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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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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45 編輯

反對香港機場擴建

http://www.civicparty.hk/cp/media/pdf/110719_cp_submission.pdf


關鍵資料:
經過個多月來的討論,公民黨認為政府和機管局必須從速補足下列資料和回應質疑,始能令諮詢過程繼續推前:
1. 公開《香港國際機場2030規劃大綱》(「大綱」)所有有關的顧問研究和報告全文,包括「大綱」內列出的9份顧問報告和未有列出的相關報告;
2. 香港確要保持航空的競爭力,但擴建機場是否唯一或最有效手段?赤鱲角機場是否可以騰籠換鳥,改良航班、航權、空域、空管技術和產業組合,維持優勢和增加產值? 為甚麼這些不同手段的可行性沒有在「大綱」內詳細交待?
3. 政府曾否獨立探討上述「聰明增長」(smart growth)的選項,而非單純倚賴機管局作為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如有,請公開研究報告﹔如沒有,政府會否從速開展研究,作為選項諮詢市民?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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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3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49 編輯

叫停港珠澳橋, 再玩失踪

戴啟思與公民黨關係友好,他早前與公民黨執委兼大律師郭榮鏗組成律師團司法狙擊港珠澳大橋;郭瑞熙也是今次居權案外傭的代表律師。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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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49 編輯

玩完一輪五區總辭, 浪費公帑, 再厚顏坐返入議會


陳太發聲明力撐公投
強調必要時冒險 不要未戰先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211&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3512648

蘋論:泛民聯合總辭才能激起巨浪 (28/9/2009)


經過多番會議及協商後,泛民主派政黨及立法會議員對於如何推動政改、如何向特首及特區政府施壓開始有較多共識。即使對某些策略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全體總辭有保留的政團也願意坐下來進一步討論方案是否可行,不再互相指摘、批評。這樣的發展是積極的,也有助凝聚力量向特首及北京中央政府爭取加快民主進程。

毫無疑問,由於曾特首背離競選承諾,在推動雙普選方面嘆慢板,泛民主派政團及以爭取雙普選為主要訴求的議員有必要採取更積極的行動,有必要援用不同的策略。有政團提出五區總辭方案是其中一個可行的做法。根據方案,五區各有一個泛民議員辭職促使全港五個立法會選區都要進行補選。由於補選只有一個議席,投票便容易變成泛民與當權派議員的對決、若果參與補選的泛民議員及政團能以盡快實行真普選為訴求,全力宣傳及動員,五區補選便可以成為變動的公投,凝聚聲勢及壓力,迫使曾特首及中央政府不得不正視市民的普選訴求及願望。

當然,五區總辭方案需要不少條件配合才能發揮效用,包括泛民政團之間要充份合作,互相配合;包括充份向市民解釋行動的理據及必要性,減少市民的疑慮;包括選舉動員及宣傳集中在雙普選的議題上,避免焦點模糊。

這些條件都需要仔細、耐心醞釀,不可能倉促成事,更不能為了急於求成而迫使個別泛民政團、議員接納未成熟的方案。不然五區總辭不但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削弱了爭取雙普選的力量。

短期而言,不管是泛民主派政團或市民該盡力向曾特首施壓,促使他正視政改問題的重要性,促使他盡快交代達致雙普選的路線圖。

正如較早前多個關注雙普選的專業人士所言,曾特首在選舉時承諾一舉解決政改這個困擾香港多時的大問題,他當然有責任盡快提出達致普選的步驟與方法,當然有必要讓公眾清楚知道如何一步一步向普選這個終極目標邁進。而且,落實雙普選的時間已相當緊逼。即使按人大所定那個較慢的時間表,還有不足八年就要實行特首普選,還有十年左右所有立法會議席就會全面直選。

若果還讓曾特首玩弄拖字訣,待下任特首上任後才作準備及部署,那不僅不易及時取得社會共識,甚至立法工作也必須草草了事。對香港的政制及長遠發展來說,這是非常不利的!

前幾天,泛民主派政團公開要求曾特首在政改報告出爐前跟他們會面討論政改問題。這樣的會面未必足以改變曾特首的態度,但至少讓他及特區政府明白市民對雙普選的訴求是鮮明及強烈的。假若曾特首及特區政府還是執迷不悟,繼續想在政改問題上帶市民遊花園,繼續不肯交代達致雙普選的路線圖,泛民主派政團及市民便需要準備更積極及有力的回應,必要時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該集體總辭,以行動表明爭取雙普選的決心及勇氣。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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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50 編輯

最新一招:

幫外傭打居港官司

公民黨企圖撇清以黑手操控外傭爭居港權的責任,完全是侮辱市民智慧。負責今次訴訟的大狀李志喜是創黨成員,做過執委,現為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她長期參與核心決策,經常同公民黨其他高層閉門開密會,與余若薇等平起平坐。外傭案另一個主要角色帝理邁(Mark Daly),也是公民黨創黨黨員,2006年公民黨的黨員百人名單,帝理邁就名列其中。


帝理邁的另一「傑作」,是領匯上市時操控綜援「牙籤阿婆」打司法覆核案。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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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2: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4:33 編輯

最新號外:

幫港大生告警權過大, 無理禁錮


http://hk.news.yahoo.com/video/topstory-19458512/title-26464418.html#crsl=%252Fvideo%252Ftopstory-19458512%252Ftitle-26464418.html 李柱銘助港大生控警方

15小時前 - 香港寬頻電視 1:57 | 瀏覽 9,004 次


李克強訪港保安安排引起全城爭議,公眾對警權過大疑慮未釋除。報稱當日被警方非法禁錮的港大學生李志康,已經諮詢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意見,計劃透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港大法律學院亦表示會全力支持學生。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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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1-8-31 12:51 |只看該作者
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指出在出生時父或母都未成為香港居民的人士沒有居港權,而且「有關解釋」由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入境處決定驅逐劉港榕等17人,因他們並未被納入寬免政策。

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判決入境處驅逐令的基礎不成立,且簽發人身保護令狀。該案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是李志喜及吳靄儀。該案所誘發的惡果,是煽動和欺騙大批內地人士逾期居港,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滋擾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甚至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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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1-8-31 12:52 |只看該作者
今次操控外傭爭居港權案的李志喜、帝理邁,同公民黨幾個核心大狀余若薇、梁家傑、吳靄儀、張健利等,以及與公民黨的「友好」戴啟思、郭瑞熙等,一直是「親密戰友」。

Bye


水晶宮

積分: 58506


10#
發表於 11-8-31 12:54 |只看該作者
公民黨慣性地披著法律、專業外衣與港人的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對著幹,唯恐「一國兩制」不死,妄圖將司法獨立異化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令港英「民主拒共」、「還政於民」一套借屍還魂!



有無第 2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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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dullyiu  她們係律師, 唔「司法獨大」, 邊有生意呀?  發表於 11-8-31 13:09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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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年勳章 hashtag影視迷勳章


11#
發表於 11-8-31 12:54 |只看該作者
香港好快就會比呢班律師玩死!!! 不遠矣!!


珍珠宮

積分: 40502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BK猜猜猜慶中秋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2#
發表於 11-8-31 12:57 |只看該作者
咩叫「好事」多為未這些多!
此生無悔入華廈,來生願在種花家!


水晶宮

積分: 50274


13#
發表於 11-8-31 13:08 |只看該作者
深受其害!!!!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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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1-8-31 13:1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3:13 編輯

韋 剛

 一個真正為民請命的政黨當然對大眾有利,他們做的當然也和大眾的利益一致。公民黨事事違反大眾的福利,處處和大眾的意願相違,他們不是為民而是與民對峙,是攻民之好而不是好民之所好。就以其近年主導的十餘樁事件為例,無一不影響港人的衣食住行,無一不給港人帶來巨大和深遠的惡劣影響。這夥人是哪門子的「公民」?他們的所作所為哪有絲毫的為民所好?

 香港的某一班大狀糾合創立公民黨時,標榜「公道自在民心」,打著為民請命替天行道的大纛,虛張聲勢,其實骨子裡是大張旗鼓蠱惑民心號召公民抗命處處與政府與市民為敵,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高踞法律寶座的假髮人士,口口聲聲以國際公法、人權等為題目,眼中並無普羅大眾或輿論意見,一意孤行顛倒黑白,時而妄起事端,時而興波作浪,有時更前言不對後語自打嘴巴。

訟棍惡相逐漸現形

 該黨成立伊始,儼然以太上老君之態君臨島上,以論政權威人民領袖救世明燈自居,市民也一時惶惑不知其底蘊。然而,日久見人心, 玄袍罩不住狐尾這夥自號為法律正義之士其實是訟棍私幫,其行為暴露出他們真正的政治目的及隱藏心術,市民大眾逐漸看清楚他們的面目,其所謂為民請命替天行道宣揚正義只不過是哈利波特的隱身衣,多行不義之後,隱身法術失效,男女訟棍惡形惡相遂現於群眾面前。

 其創黨首領之一經常道貌岸然一派悲天憫人的菩薩面孔,但自經被揭穿裡通外國逢中必反破壞港人安居樂業之後已退居幕後。繼而有穿戴高級打扮入時的黨魁登台,竊倨立法會並常以此為據點發炮,甚至企圖登上特首座位。同時闖入立法會的兩員女將,一個曾被譽為「新民主女神」與反對派沆瀣一氣;另一個則常在立法會中屢屢發表違反人民意願的言論。還有一個未能擠進立法會的訟棍,數年來製造了不少風波,這次「外傭居港事件」亦是她的「傑作」。除了這些知名大狀之外,公民黨亦有些「非法人士」,例如工程界那經常挑起環保問題的搞手、前立法會議員現在是報章上和在群眾團體中挑起爭端煽動火頭的女將等等。總而言之,這夥人的說法和做法與港人大眾的福祉背離,與他們所說的「為民心求公道」的招牌距離十萬八千里。

違背民意 損民利益

 香港要持續繁榮必須靠攏珠三角,然而公民黨卻發起反對高鐵和港珠澳大橋;香港要保持領先的航空交通樞紐地位發展經濟和旅遊等等,公民黨卻反對機場擴建;港人要求穩定以促繁榮,但公民黨卻違反主流民意發動「五區公投」,製造政局混亂;特區政府提出派錢以利大眾,公民黨卻不恤民困對政府多方指摘;為解決廢物處理政府提出擴大堆填區和興建焚化爐等措施,公民黨卻事事反對但又提不出更好辦法;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大法官侄女罔顧法紀危害市民,但公民黨一夥卻官官相衛甚至威脅市民不要批評判決;


香港地狹人稠缺乏天然資源搵食艱難已經是大眾皆知的難題,但公民黨卻為了標榜所謂人權正義,首先反對「莊豐源案」的人大釋法,發動「黑衫遊行」,製造了一個「人口炸彈」;最近,再發起為外傭爭居港權,引火點燃一連串的人口就業教育房屋等連珠炸彈。公民黨倉庫中還有多少彈藥、法囊中還有多少詭計香港市民委實不知道,唯一辦法是避之則吉,不要再聽這夥人的花言巧語,不要隨著他們的指揮棒亂了方寸,不要再讓他們坐在立法會中胡說八道。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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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1-8-31 13:14 |只看該作者


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大法官侄女罔顧法紀危害市民,但公民黨一夥卻官官相衛甚至威脅市民不要批評判決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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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1-8-31 13:14 |只看該作者


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大法官侄女罔顧法紀危害市民,但公民黨一夥卻官官相衛甚至威脅市民不要批評判決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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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1-8-31 13:15 |只看該作者
公民 = 攻民
Bye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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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8-31 14: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ow~meow 於 11-8-31 14:41 編輯

點評nyhong
法治社會下, 就算罪犯都會有辯護律師, 唔通做辯護律師就係做壞事? 發表於 6 分鐘前


就算法例有不清晰的地方,公民黨既是法律專家,為什麼不向當局提出建議,堵塞漏洞,反而協助提出司法覆核,罔顧香港社會可能面對的風險,這樣以司法突擊的手段與港珠澳大橋一役如出一轍,一個對香港負責任的政黨會如此的嗎?

幾十萬外傭可能取得居港權,這是一個關係全港市民利益的大事,公民黨及其黨員在協助他們提出司法覆核時,難道不該考慮一下香港的利益,卻只是左一句司法獨立, 右一句法治就可不理港人死活?

此外, 究竟是誰教曉盲字都唔識的外傭, 香港有法律漏洞呢?
Bye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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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1-8-31 14:45 |只看該作者
good post 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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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1-8-31 15:3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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