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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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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3 21:34 |只看該作者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重判七年)、毒後母、毒褓姆!

十二月七日判刑:

鸚鵡店女店東涉長期虐待男店員案昨日裁決,「暴力女老板」陳佩敏被區院法官裁定襲擊、傷人等14項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七日待審閱被告精神心理報告後,進行求情及判刑,被告還柙看管。   
官指被告口供存詐騙成份
主審法官蔡慧蘭宣判時形容事主石家輝為人誠實可靠,憑傷勢報告、心理專家意見及石在庭上的表現,確信石曾給被告虐打,亦相信石是在長期壓迫下對被告產 生恐懼而不敢反抗。反之,被告陳佩敏則顯得不誠實,口供存在詐騙成份,她在庭上供稱對員工的工作要求,與作為其中一名証人的前雇員供詞並不相符。
蔡官坦言起初對石家輝會啞忍被告日日虐打4年,都堅持上班又不反抗的情況感到奇怪,曾思疑原告石家輝精神失常或與被告有奇怪的關系。不過當心理兼精神 專家否定了被告精神失常的可能,同時見到石在庭上的表現後,蔡官已排除了心中疑慮。她形容石是一個誠實、文靜、內向、勇于承擔過錯的年青人,認為他感到自 己曾犯錯弄死雀鳥,而在被告壓迫下不敢反抗。
被虐案主角相信法律公正
案情指,事主石家輝99年 開始于被告位于灣仔利東街的鸚鵡店任職,4年內幾乎每天都被現年31歲被告陳佩敏虐打,陳對石稍有不滿即對他掌摑、木棍和鐵鏈襲擊,還用鐵線鉗「夾□」 等。石家輝被剪爛舌頭、斷了兩條背骨,但仍任勞任怨,對受虐一事三緘其口,還刻意戴上口罩掩飾面上傷痕。他家人發現事有蹊蹺,聘用私家偵探及向社工求助, 直至他被打至重傷,才揭發此事。
現于賽馬會工作的被虐案主角石家輝,昨在胞姊石嘉儀陪同下出庭聽判,多次強調裁決結果不重要的他,當獲悉「惡魔女老板」罪有應得時,即時展露微笑,石坦言滿意裁決結果,並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十二月十三日 判刑:

7歲男童岑浩賢被砍傷案,六名被告其中五人29日於高院原訟庭,就蓄意傷人等罪名接受判刑。主審暫委法官賴磐德形容此案為「最邪惡傷人 案」,策劃全案之主謀曾可威,被重判入獄18年,其餘四人亦被判監2至10年。至於賢仔的繼母孔敏儀,則押後兩星期判刑,待其精神及心理報告完成後方決定 刑罰。
本 案被告孔敏儀、曾可威、羅嘉豪、陳展航及伍德榮,被控在去年8月25日蓄意傷害當時7歲男童岑浩賢。孔、羅、陳三人認罪,曾、伍兩人則在受審後被判罪成。 至於第六名被告楊勝光,則承認協助唆傷人罪。六人29日除孔敏儀因被疑患有產後抑鬱症而須索取報告外,其餘五人均即時被判刑。
法官賴磐德一 開始便嚴正表示:「刑事法庭雖已習慣面對邪惡事情,但本案卻是多年以來,最為邪惡的蓄意傷人案件之一。」他指曾可威接受始作俑者孔敏儀的酬勞後,便長時間 進行策劃,並冷血地將計畫付諸執行。受曾可威所聘砍人的羅嘉豪,以及由羅召來幫手制伏賢仔祖母的陳展航,都與羅一樣,純粹為錢參與其事。
法官指本案被砍的目標人物年僅7歲,買兇者又指定要完全砍斷目標人物右手,都是大幅增加案件嚴重性的因素,決定以18年作為量刑起點。他又表示,如賢仔的手真被砍斷,刑期必定更長。
法 官指出,曾可威在證供一面倒的情況下仍不認罪,顯示他全無悔意,因此不獲減刑,判監18年。羅嘉豪和陳展航則認罪並作供頂證同黨,供詞誠實可靠,故大幅減 刑,由18年減至10年。而陳更因無親自砍人,刑期再獲減至9年。雖然兩人犯案時俱16歲,但法官認為不論是否成年,都應明白本案罪行之嚴重性,故不接納 兩人以年輕作減刑理據。
至於擔任車手的伍德榮及為曾可威招攬伍德榮加入的楊勝光,法官則同意兩人可能只知案件涉及傷人,未必知道案件涉及砍斷孩童之手,決定判伍監禁八年,而楊承認的協助唆傷人罪,因認罪獲減為兩年。


十二月十五日判刑:

育有兩名兒子的美滿律師家庭為了照顧幼嬰,聘用一名菲律賓女傭代為襁褓,卻惹出幼子險遭冷血保姆閹割的虐待慘案。此案昨於九龍城法院審結,外籍裁判官鮑理賢即日裁定被告菲傭罪名成立,將被告還押至十二月十五日判刑。
裁判官留意到被告的精神狀況,特意先提取報告,但被告卻在聞判後經傳譯員堅稱「我沒有精神問題。」
被控一項虐兒罪名的三十四歲被告菲傭BRIGILDA DE SIXTO FARINAS,昨日依時在早上返回法庭應審,審訊在不足一小時內便完結,裁判官退庭一會兒便得出被告罪成的裁決。
待取心理報告量刑
裁 判官沒有直接斥責被告的行徑,因應案中並無目擊證人等因素,指出案情沒有證據指被告是蓄意虐待,但案發期間被告先後兩次換尿片時,均看到男嬰下體有血,惟 仍堅持不向僱主報告,必然出現了疏忽因素,因此裁定其罪名成立。鮑官昨日未有即時量刑,而選擇提取被告的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作參考。而辯方昨亦未再多 言,選擇等候提取有關報告後才作詳細求情,有關案件的閹嬰動機及含意或許要留待下次才有交代。
據 三十九歲的男嬰母親庭上供詞透露,本案發生於今年六月十二日其家中。身體並無大礙的五個月大幼子,在該日交給三十四歲的被告照料;五歲半的兄長、任職律師 的父親和任職採購工作的母親先後出門上學和上班。男嬰母親稱,在案發前的半夜換尿片時,發覺男嬰下體並無毛病,之後便與幼子共眠一床,惟被告菲傭庭上則推 說,案發日早上為男嬰換尿片及擦身清潔時,發現男嬰下體已現小傷口。兩人供詞南轅北轍。
案情透露,男嬰母親當日工作至傍晚六時左右,收到長子來電閑聊,惟被告卻忽然急要跟她說話,並赫然爆出發現男嬰尿片有血。母親大驚趕返家中,發現三塊滿布血跡的紙尿片。她打開正熟睡的男嬰尿片,竟發現其下體嚴重損爛。她遂與夫一起送幼子入院搶救。
陰莖留疤未損功能
案 發後,男嬰傷勢康復良好,當晚主診的女醫生張承德在庭上曾表示,男嬰進院時哭泣不絕,但手術後卒確定男嬰陰莖的功能總算未被損壞;惟若傷口更深,必損壞海 綿體組織及神經線,會造成尿道功能和勃起能力,男嬰將承受終生遺害。而目前的傷勢雖逐漸康復,但男嬰除留下疤痕外,可能也會造成日後陰莖的角度偏差。

[size=medium]希望從今以後...香港不再有“毒物”!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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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3 21:38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毒物三寶”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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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3#
發表於 06-12-3 22:13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而家D人變哂質
快樂可人兒
:-DResults: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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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4 16:43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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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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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4 16:45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evil: :-(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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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2-4 16:58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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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靈勳章


7#
發表於 06-12-4 16:59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最毒婦人心
然開朗輕舟渡,雨甘露豐碩途。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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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6-12-4 17:03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變態!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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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6-12-4 17:06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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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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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6-12-4 17:09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我是4歲的澤銘,我最愛跑來跑去,破壞看得到的一切東西,和最愛車車 ようこそ!ご覧で下さい !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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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6-12-4 17:33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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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6-12-7 11:30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重判七年)、毒後母、毒褓姆!

鸚鵡店女店東虐待員工囚7年 (10:32)2006年12月7日

鸚鵡店女店東被控14項襲擊員工案宣判,區域法院判處被告陳佩敏入獄7年。

法官指被告所做的令人震驚,而且手法殘酷,心理和精神科報告都顯示她並無悔意。

控罪指31歲被告陳佩敏於01年4月4日至04年2月期間,在灣仔利東街3號地下的鸚鵡店內,先後14次襲擊27歲店舖僱員石家輝。

最初陳佩敏對石家輝打手板,之後開始掌打腳踢,到後期不但時常隨手拾起茶杯、地拖和木椅等物件襲擊他,甚至曾使用木棒、鐵棒和鐵槌等「重型武器」。及後她愈來愈「重手」,有次為懲治他說話不清,更以鐵鉗子鉗他的舌頭,傷口長達1.5厘米,反抗時更遭她鑿開牙齒。被告又曾以「螺絲批」刺向他的身體,石擋開時手心遭刺穿。

被告並無悔意,重判七年!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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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6-12-7 11:42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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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6-12-7 13:03 |只看該作者

Re: 不要再來甚麼...毒鸚鵡、毒後母、毒褓姆!

呢廷人渣最好用呢個方法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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