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消息】 根據兒福聯盟的報告指,台灣兒童平均每6.6分鐘便會看到一則垃坡食物廣告,即是那些高油高糖食品,在用餐時段播放率更增加1.6倍。為了避免兒童被垃圾食物洗腦,台灣擬透過修訂法例,限制垃圾食物廣告在兒童經常收看節目及時段播放。
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8325個垃圾食物廣告,這種滾筒式的「催眠」宣傳手法,讓沒有分辨能力的兒童難以抵抗,加上隨餐附送的玩具,更是對兒童充滿吸引力,影響他們的飲食行為。
提倡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仿傚歐美國家,在兒童節目及黃金時段禁止播放垃圾食物廣告。對此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NCC在兩年前通過兒童權利保護白皮書後,已將限制垃圾食物廣告進入節目內容和時間的精神納入衛廣法修法,目前還待立院審查。
另外,食管局科長吳希文指世界各國未有對垃圾食物的標準有定論,所以要從攝取量、脂肪量等進一步認定。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403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