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結婚,第一步就要尋找我們的安樂窩,於是展開漫長的揾樓、睇樓之旅,更發現當中有不少中伏位,讓大家參考一下。
計劃置業後,先決定購買一手樓,還是二手樓,我們選擇了後者,原因是既有樓睇,又能盡快入住,及自由議價。畢竟買樓不是買菜,當然要貨比三家吧?於是,我開始瀏覽各大地產網站,按心水區域、價錢、面積等搜尋,並聯絡不同的地產經紀約睇樓。
不論是睇樓還是租樓,在參觀單位前或後,地產經紀都會要求客人簽署一份文件,就是俗稱睇樓紙的委託協議,內容大致是你曾經與哪個經紀看過哪個單位。根據我的經驗,不少經紀都未有詳細說明睇樓紙的用途,只在睇樓後要求我們簽名,但原來這是一份法律文件,亦是一份承諾,說明客人在看完單位的一段時間內(通常是三個月)購入這個單位,只會透過這個代理去進行買賣,並向他支付佣金。
要知道,每名經紀的口才、議價能力不一,即使是同一個單位,A地產公司的經紀與業主相熟,或許可以為你爭取10%的議價空間,但B地產公司的經紀卻只能爭取8%的減價,但如果你在第一次參觀單位時是由B公司的經紀所帶領,而且簽署了睇樓紙,意味着你只能透過B公司進行買賣,否認他可以向你追討代理佣金。值得留意的是,如果A和B經紀來自同一間地產公司,則沒有問題。
買樓的佣金相等於樓價的1%,儘管有議價空間,假設購入600萬的樓都要付6萬元,不是小數目,所以大家約經紀睇樓,以及簽署睇樓紙前,就要留意以下3點:
1/ 仔細閱讀文件內容
不論是甚麼文件,簽署前都要睇真啲,而睇樓紙具有法律效力,更要清楚了解當中的條款,除了要求經紀詳細解釋,還要特別留意規範的時期和違約條款,並保留副本。
2/ 記下看過的每個單位
買樓乃人生大事,當然睇多幾個單位比較一下,不過當你參觀同類型的單位愈多,就愈容易混亂,所以每一次睇樓都要記下單位的地址和參觀日期,避免找不同經紀重覆參觀同一單位。
3/ 睇樓前先與家人商討
雖然睇樓紙只需一人簽名,但其實你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都會受到限制。舉例說,你曾跟隨A代理參觀單位,其後你的父母在不知情下跟隨B代理參觀同一單位,假如你最終把單位買入,代理B就有權向你的父母追討佣金。
所以,睇樓前記得先與家人商量,避免追隨不同的經紀參觀同一單位而招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