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9月,除了是孩子們開學的時期,亦是家長為孩子報讀小一籌備的階段。小編整理了2020/21年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的資訊,讓家長可以容易地做好報讀前的準備。
在2020年9月1日年滿5歲8個月(即2014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且尚未入讀小學及從未獲派小一學位的本港兒童,如符合年齡資格,根據教育局發布的日期,家長需在2019年9月4日至27日期間,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區域教育務處或學位分配組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並於2019年9月23日至27日內,將填妥的申請表直接交給想要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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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入學申請程序
家長須在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同時,首先要了解整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配的階段有兩個:「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而以下的日期需要留意: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 2019年9月4日至27日: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2019年9月23日至27日:填妥並提交申請表
- 2019年11月18日:「自行分配學位」學校公布結果
獲取錄
- 2019年11月20日至21日:辦理註冊手續
不獲取錄
- 需要參加「統一派位」
「統一派位」階段
- 2020年1月18日至19日:辦理選校手續
- 2020年6月6日:公布「統一派位」結果
圖片參考:教育局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網站
家長要了解心儀學校的學額及學制之外,根據「自行分配學位」的機制,每位申請人只可以在全港合資格的官立及津貼小學中,挑選一間心儀學校(不限地區),而申請程序可參考:
- 孩童是否符合適齡入學資格
- 向相關機構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了解心儀學校的學額及資料
- 填妥申請表並準備所需證件
- 於指定日期內,親身向心儀學校提交申請表格
- 靜待學校公布結果
「自行分配學位」表格
家長拿取申請表後,可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根據參閱「小一入學申請表」須知後填寫。申請表格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計分辦法準則」,有關計分準則可往下續閱。另外,申請人的地址必須為有效的住處,而且家長只可為子女申請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學位,否則,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所有申請將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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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分配學位」計分方法
家長要知道每一間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與翌年1或2月所提供的「統一派位」是各佔一半的學額,在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前,可了解自身資格是否符合校方的計分準則,其分數愈高,入選學校的機會愈大。而自行分配學位階段「計分準則」如下:
甲類(只計最高分一項)
爸爸或媽媽在該小學的幼稚園部或中學部全職工作,但必須是同一校址: 20分
哥哥或姊姊在該小學的中學部就讀,但必須是同一校址: 20分
爸爸或媽媽是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爸爸、媽媽、哥哥或姊姊,是該小學的畢業生:10分
申請學童是家庭中首名出生的子女: 5分
乙類(只計最高分一項)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分
爸爸或媽媽是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分
丙類
適齡入學(即九月開學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當中,學校「自行分配學位」最常見的兩大類 :必收類和計分類。
必收類
- 哥哥或姊姊在該小學就讀/爸爸或媽媽在該小學就職工作(必須是同一校址)
只要符合以上類別之申請兒童,會獲校方優先錄取,此類學童申請,俗稱為「必收類」。「必收類」的學生在該校小一學額最多佔 30%,如校方提供50個「自行分配學位」學額,那麼「必收類」的學童則佔15個。
計分類
學校會根據「計分準則」的申請兒童,以申請兒童的得分多少決定取錄的先後次序,簡單來說,分數愈高,被取錄的機會愈大,而派位的名額會根據「必收類」後所剩下的配額作分配,學校則以隨機方式決定同申請兒童的取錄次序或自行抽籤或把申請交由教育局中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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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家長只可為子女申請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如被教育局發現申請多於一間,其自行分配學位的所有申請將會被作廢。
-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
- 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家長必須讓其子女入讀學校。
最後,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兒童是不需要接受任何形式的筆試或考試考核,根據規定,學校亦不可以以任何的形或進行筆試或面試以考核兒童。
電話查詢: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2832 7700
港島區域教育服務處:2863 4646
九龍區域教育服務處:3698 4108
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2639 4876
新界西區域教育服務處:2437 7272
資料及圖片參考:教育局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