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遺囑未必能按照當事人的意願分配遺產,其實除了財產外,遺囑亦可為自己辦最後一件事---告別及殮葬儀式。
若果自己可以安排好自己的身後事,那麼親友就不需要為這事煩腦。你可以在遺囑內訂明自己的告別及殮葬儀式。例如親友不多,你希望重別儀式一齊從簡,不需要在殯儀館舉行的話,你可以在遺囑內訂明選擇在醫院舉行簡單的告別儀式後,直接把遺體送到火葬場或墳場。又或你可按照自己的意願在不同的宗教場地舉行告別儀式。
另一個身後財產分配的問題就是物業,有些人可能還不知道若果你與其他人(不論有沒有血源或親屬關係) 以「聯權共有」的方式共同擁有一項物業,即我們一般稱為長命契的方式共同擁有物業的話,你是不可以運用遺囑方式處理物業權益,因為當你離世後,物業權益就由另一個位聯權擁有的業主自動繼承。若果你不希望業權由另一位業主繼承的話,你必須於生前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俗稱分契)。
有些時候,處理遺產需要做一些繁複的法律程序(遺產數額大的可能需要更多程序) ,所需的時間亦可能會長一點。若果你希望親友可以於你離世後盡快得到一筆錢解決某些問題的話,保險相信是較好的解決方案。
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如投保人自然死亡,當發出死亡證後,受益人會很快得到人壽保險賠償金額。當然如投保人是意外離世的話,保險公司還需要一些意外證明文件或意外報告等。當我們購買保險後,最重要是填寫保單受益人資料,若果保單沒有填寫受益人的話,賠償將會自動成為遺產處理。所以各位在購買人壽保險後,最好填寫受益人資料,否則各位有機會享受不到人壽保險帶來的其中一個好處!而受益人亦可以多於一人,甚至可以是慈善機構等,各人或機構所佔的比例亦可以不同。
最後我必須在這裡談談,除了遺囑外,我們在這個家庭周期時,最好也準備辦理持久授權書。未知各位有沒有想過,假若有一天自己失去了心智,你的親友又如何得知你的財產去向?就算你的親友得知你的財產去向,他們如何運用你的財產照顧你生活及醫療需要?
我們訂立持久授權書,目的是委任一位或數位18歲以上的人士於你不幸失去心智時,代為處理你的財務。
這份授權書是一份金融機構接納的法律文件,亦可以於授權書是內加入一些限制,例如在你心智正常的時候,受權人不能代你處理財務,或是限制受托人不能處理超過某金額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