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寸金尺土,要置業並非易事,因此很多人在結婚後仍會繼續與老爺奶奶一同居住,但有人妻竟然想「鳩占鵲巢」?早前有人代朋友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朋友住公屋,詢問如果離婚可否要求老公一家人搬走,並將公屋戶主由奶奶轉名至自己,相關帖文遭到網民狠批。
高登討論區日前(1日)出現一則帖文,有人將某社交媒體的貼文轉載至論壇,結果引起網民熱烈討論。該則帖文寫道,自己代朋友發問,朋友現居住在公屋,而奶奶正是公屋的戶主,因此想問如果離婚,可否要求老公和老爺奶奶搬走,自己和小朋友則繼續居住在該單位,並將公屋戶主轉為自己名。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都忍不住嘲諷,「好明顯朋友就係佢本人」、「呢個時勢興搶人野」、「應該得㗎,唔使係度問直接去房屋署講啦」、「咁大想頭」、「你自己去買層楼,咁咪係你囉!」「咁對老人家,唔怕以後自己仔女新抱咁對你?因果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