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爸爸是突然離世的,由於沒有留下遺囑或平安紙,我和窮媽媽都費了一定的功夫才能完滿處理窮爸爸的遺產。
窮家女覺得遺產最容易處理的部分是保險。保險一般已寫了受益人,常理銀行或保險公司會直接把保險金交予受益人。受益人只需要帶同本人的身分證、逝者已註銷的身分證、死亡證以及彼此的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明書、出世紙等等) ,即可辦理。但若果受益人是逝者本人,家人則需向遺產承辦處申請處理。
除了以上情況,若沒有逝者的遺囑或平安紙,逝者身前的所有遺產包括銀行戶口、現金、保險箱、股票、基金、業務、汽車、船隻、樓宇、強積金、字畫、珠寶,甚至負債等等,都需要向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俗稱「承辦紙」)處理。
不過,遺產承辦處處理申請需時。若家人知道逝者生前的銀行戶口密碼或其他資料,窮家女建議盡可能先提取所有現金或資產以減省麻煩。處理遺產的金額越高,需繳付法庭的費用也就越高。
遺產承辦處
地址: 金鐘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三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休息)
在申請處理遺產的過程中,至少要到遺產承辦處兩次。
第一次需到場領取申請表格及預約提交表格的日期,第二次則是提交表格及宣誓。需注意提交表格當天,職員會一併處理遺產承辦的申請,屆時申請者需提交死亡證正本,且不會歸還,如無死亡證則無法辦理任何申請。各位預約提交表格時務必留意領取死亡證的日期。
窮家女建議第一次到場領取申請表格時,直接取票等待叫號就好,不要領取場內任何表格。因為放在場內的表格都是過期的……取了、填了也是白費氣力。待叫號後,職員會先詢問一系列的問題,再按情況給予申請者不同的表格(職員給你的表格才是真的) 。然後職員會問你何時能夠領取死亡證,再跟你預約下次遞交申請的時間。
常見問題可按此參考。
有一個重點需要大家留意:
如果死者沒有簽立遺囑,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已作出有關的規定。簡單來說,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如下:
(a) 配偶,
(b) 死者的一名子女,
(c)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d) 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爭產事件常有發生,是因為在《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的規定下,以上人士均有權繼承逝者財產。所以各位在處理遺產時,最好確保該處理得已知會上述人士,避免誤會出現。
申請表有幾份:
1) L1.2a表:逝者的資產及負債清單的誓章
2) N2.1表:申請授予書的誓章
3) N4.1表:逝者的資產及負債清單
以上表格需提交法庭,資料必須正確。如果有不確定的地方可略過不填,待下回提交申請時再諮詢職員。如有任何塗改的地方,都需要申請人簽名作實。另外,職員會給你一張清單,除了申請表格,還需要提交大量與遺產有關的證明,如銀行存摺、月結單、保險單等等。各位需份外留意有些文件是需要正本的。副本方面,如複印不清楚也不接受。窮家女建議提交申請時一併把正本帶過去,以免多跑一趟。
填好所有申請表和整理好有關的證明後,根據預約的日子回到遺產承辦處提交申請即可。職員會核對所有資料及文件無誤後,會安排申請者進行宣誓及繳交法庭費用,最後給予申請者一封證明文件,待法庭確認申請成功後,申請者會取得法庭的授予書以處理逝者遺產。
由於窮爸爸的遺產並不複雜,也沒有物業、汽車等,處理過程已是相對輕鬆。如果大家就遺產處理上有任何問題,可直接詢問遺產承辦處職員。
另外,就處理逝者強積金方面,待取得授予書後,申請者需提交第MPF(S)-W(O) 表格 -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小額結餘 / 死亡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予積金局。提交後,積金局會查核逝者所有的強積金戶口以便申請者處理。
處理遺產後,我們還需處理以下事項:
1) 取消所有逝者的銀行戶口和有關資產戶口
2) 如逝者是家用服務,如水、電、煤、電話、上網等申請人,需辦理轉名
3) 如有任何保險或資產受益人為逝者,需辦理轉名
暫時只記得這麼多,如有其他重點會日後補上。
後記:
窮爸爸已離開一個半月,窮家女一直都在盡情哀傷。想他了就哭,一直在哭。雖然還是會很想很想窮爸爸,但哭的次數和時間已減少了。只是,每當我想起兩句話,還是會禁不住落淚。
一句是在網上看到的:我們都必須接受逝者已離開的事實。至少這輩子是不可能再相聚了。
第二句是窮媽媽告訴我的:我的心願是待孫兒長大後,跟窮爸爸到處遊歷。現在我的心願已沒有一大半。
Blogger朋友告訴我,人生總會遇上一、兩件殘酷的事,我想我還是要一段時間去學習如何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