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手父母來說,準備有關小朋友升小學事宜絕對是一大挑戰,面對繁複的申請 日期與程序可能會不知所措。想增加入讀心儀學校的機會,事前應好好了解整個小一入學申請,做好準備功夫!小編整理了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的資訊,家長們不妨參考一下做好報讀前的準備。
2024/25學年入學的「小一入學申請表」已於9月1日起派發,所有在2018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兒童,如尚未入讀小學及從未曾獲派小一學位,均可申請參加2024年9月入學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2024/25 小一自行分配申請方法
1.電子申請
至於有意參加「自行分配學位」的家長注意,教育局早前宣布正式將小一入學申請全面電子化,今年起新增了網上電子申請。如家長已登記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透過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申請,以及查閱相關結果。家長可在本月21至29日,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申請。
溫馨提醒大家,每次登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的使用時限為30分鐘,如有需要,家長可使用「儲存為草稿」功能,在下次登入時繼續填寫。此外,如家長有多於一名子女,參加同年度的小一入學申請,可在同一帳戶使用「智方便+」,為子女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及查閱結果。為避免網絡擠塞,家長應預留充足時間及早遞交申請,以免有所延誤。
2.紙本申請
如家長仍想選擇遞交紙本申請,家長可由9月1日起至9月29日期間索取或於教育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可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區域教育務處或學位分配組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及「小一入學資料單張」,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在9月25日至29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至心儀學校。
小編提醒各位,不論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遞交參加小一入學統籌,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兒童只能遞交一份申請,並只能向一所官立或資助學校遞交申請,如家長已取得一式三份的印刷版本申請表,則無須下載網上版本的申請表。
若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其申請則會作廢;另外,也不可以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形式,為子女重複遞交申請。
由於直接資助計劃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均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若希望其子女入讀該等學校,應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
小一入學申請程序
家長須在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同時,首先要了解整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配的階段有兩個:「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而以下申請日期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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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 2023年9月1日至29日: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2023年9月21日至29日:「小一入學電子平台」
- 2023年9月25日至29日:填妥並提交紙本申請表
- 2023年11月20日:「自行分配學位」學校公布結果
如獲取錄
- 2023年11月22日至23日:辦理註冊手續
不獲取錄
- 需要參加「統一派位」
「統一派位」階段
- 2024年1月22日至28日: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遞交統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或;
- 2024年1月27日至28日:前往指定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
- 2024年6月5日至6日:公布「統一派位」結果
家長在申請之前可參考以下步驟:
- 孩童是否符合適齡入學資格
- 向相關機構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了解心儀學校的學額及資料
- 填妥申請表並準備所需證件
- 於指定日期內,親身向心儀學校提交申請表格
- 靜待學校公布結果
「自行分配學位」表格
家長拿取申請表後,可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根據參閱「小一入學申請表」須知後填寫。申請表格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計分辦法準則」,有關計分準則可往下續閱。另外,申請人的地址必須為有效的住處,而且家長只可為子女申請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學位,否則,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所有申請將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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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分配學位」計分方法
家長要知道每一間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與翌年1或2月所提供的「統一派位」是各佔一半的學額;在首輪「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地區限制,申請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但建議應盡可能為子女選擇較接近居所的小學, 以減輕往返學校的困難。
另外在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前,可先了解子女自身資格是否符合校方的計分準則,其分數愈高,入選學校的機會愈大。
學校「自行分配學位」最常見的兩大類 :必收類和計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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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俗稱:必收類)
哥哥或姊姊在該小學就讀/爸爸或媽媽在該小學就職工作(必須是同一校址)
只要符合以上類別之申請兒童,會獲校方優先錄取,此類學童申請,俗稱為「必收類」。「必收類」的學生在該校小一學額最多佔 30%,如校方提供50個「自行分配學位」學額,那麼「必收類」的學童則佔15個。 如果必收生限額多於30%時,校方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凡屬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
乙類(俗稱:計分類)
學校會根據「計分準則」的申請兒童,以申請兒童的得分多少決定取錄的先後次序,簡單來說,分數愈高,被取錄的機會愈大,而派位的名額會根據「必收類」後所剩下的配額作分配,學校則以隨機方式決定同申請兒童的取錄次序或自行抽籤或把申請交由教育局中央處理。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 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家長要留意,上述任何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才能獲得有關的分數。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主辦社團的成員」的定義。
注意事項
-若家長未能親自或透過電子平台遞交申請表,可以書面授權親友帶同填妥的紙本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影印本於2023年9月25日至29日期間代交回所申請的小學。為核實呈交的文件,家長可在文件影印本上簽署核實,或讓親友出示該文件的 正本予學校核對。
-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倘若被發現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表,其申請將會作廢。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
-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家長必須讓其子女入讀學校。
最後,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兒童是不需要接受任何形式的筆試或考試考核,根據規定,學校亦不可以以任何的形或進行筆試或面試以考核兒童。
電話查詢: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2832 7700
港島區及離島:2832 7610
九龍區:2832 7620
新界東區:2832 7659
新界西區2832 7635
資料及圖片參考:教育局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