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在2020/21學年為日校學生提供的一筆過學生津貼為2500元,更安排本學年把起津貼恆常化,並不設資產審查,以紓援家長的經濟壓力。家長可以透過學校遞表申請,各學校需於11月6日或以前將已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跟進。
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資格準則如下:
合資格學生︰
- 所有在港就讀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學生
- 本學年9月1日年滿2歲8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社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 就讀教育局資助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 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學生
不合資格學生︰
- 夜校學生
- 自修生
- 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
- 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領表日期:
學校可於9月30日起,到所屬區域的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特殊幼兒中心及職業訓練局則可派員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以供家長填寫;
交表日期:
家長填畢表格後可交回學校,各校則需於11月6日或之前,將已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
表格下載:
家長可使用表格A(教育局網頁連結)或表格B提出申請。如學生獲派發表格B(已印有學生基本資料),則應用表格B提交申請,無須另行下載表格A。
新一輪學生津貼的5項優化安排:
- 本學年派發的申請表會顯示原校升班的學生及申請人的基本資料,家長只需核對,並簽署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即可透過學校辦理申請,無需重新填寫表格,但新入學學生或轉讀他校的學生則需如常申請
- 局方將提供銀行編號和分行編號資料以協助申請人填寫申請表,防止延誤申請。
- 本學年起局方將適時透過短訊和電郵,向家長通知申請進度,例如是否已收妥申請、是否需要聯絡學校或局方以更正補充資料、津貼是否已發放等
- 局方會定期向學校發放學生津貼申請的進度報告,以助學校和家長了解申請的進度
- 局方將提升學生津貼熱線的語音電話系統功能,以更迅速回應查詢
資料提供: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