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外傭跳槽(俗稱跳工)情況日佔增多。過去三年,入境處因懷疑外傭跳工,曾拒絕過751宗簽證申請。有議員建議政府修訂法例,杜絕職業介紹所教唆外傭跳工,並容許僱主向介紹所追討相關損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星期三(3日)立法會會議指,2018年至2020年間,共有4669宗外傭簽證申請,因懷疑跳工個案被轉介至入境處特別職務隊跟進,3年來共有751宗懷疑跳工個案而遭拒絕申請。當中,2020年被拒絕申請的個案,較2018年上升93%。
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指出,現時僱主聘請外傭需負擔高昂費用,包括抵港後的酒店強制檢疫21天的食宿費。一旦外傭故意表現惡劣,並提出提早終止合約,僱主則需承擔重大經濟損失。
議員葛珮帆亦指,曾接獲外傭反映,有職業介紹所利誘他們跳工,以便介紹所從中抽佣。她建議政府修例,以保僱主權益;或容許僱主每月扣起部分外傭薪金,用作購買完約的回程機票。如果外傭提出提前終止合約,則可不發還扣起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