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被虐致死案,女童的生父及繼母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虐兒案引起社會關注,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成員熊運信於電台節目表示,小組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如某人對兒童有照顧責任,發現他們身體有嚴重損傷須作出舉報,通報後毋須負上刑事責任。
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稱,虐兒案件一般是日積月累地發生,加上小朋友年紀小,未必能清晰表達誰襲擊自己,以致有舉證困難,因此小組在早前諮詢期間建議設立「沒有保護罪」。
他解釋指,如果一個人對受害人有照顧責任,例如同住或學校教師等,留意到小朋友有嚴重受傷風險、不尋常傷勢,如沒有通報相關機構或將受害人帶走,都有機會負上刑責。
法改會將於兩個月內完成最終報告書,若政府接納建議及進展順利,有望2022年可全面落實立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則表示,政府定會認真檢視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