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的大女兒妍兒忽然幽幽地說:「媽媽和爸爸現在只疼妹妹,不愛我了嗎?」
我沒有回答她,卻問:「為什麼你會這樣想?」
她只是瞪了我一眼,便不再說話,我也沒有再追問,只是心裡暗暗焦急:該怎麼辦?
「偏心」這個問題,自從小女兒芍兒出世後,我已經盡量保持警覺,小心翼翼,不斷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這個錯。婚前在家中是老大的我,自小一直認定弟弟深得母親大人的歡心,老覺得她偏心,這個心結糾纒著我直到成年。還記得小時候,好幾次半夜夢見媽媽帶著行李與弟弟離家遠走,我不斷大喊大叫直到驚醒,一臉眼淚,結果成為母親大人笑足幾十年的笑話。
嚐盡妒忌之苦的我,當芍兒出世時,曾對自己許下承諾,絕對不能偏心,甚至要動用這句格言為我的座右銘:
“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 undoubtedly be seen to be done.” ── 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公義不單要被伸張,更要被彰顯。換句話說,我們不單止不能偏心,更要向兩位小朋友表明父母對待她倆是公平公正的。在實際執行時,每一件事都要解釋得清清楚楚,因為四歲女兒經常會以懷疑的目光,暗暗觀察你是否審判不公。
譬如說,一歲的妹妹吃飯時爬上爬落,妍兒就會質問:「為什麼妹妹可以離開座位,但我卻一定要安靜坐好?」我試圖舉例說:「妹妹現在說的話你明白嗎?我們不明白她,她也不明白我們,所以我們暫時只好讓她慢慢學習,直到兩歲就要跟你一樣坐好,你也要幫忙教她啊。」
有時候妹妹抱著奶瓶喝奶,妍兒又會不滿地問:「為什麼妹妹可以用奶瓶,我就不可以?」我又會地跟她說:「奶瓶是嬰兒用的,你已經長大了,無需要用。反過來說,你現在可以吃巧克力,妹妹卻年齡太小不可以。你想跟她交換嗎?」她便搖搖頭,卻又滿意地笑著走開了。
其實每一件事,妍兒看在眼內,都是不公平的,因為她需要父母100%的愛和關注。現在即使妹妹只分得一半,她的感覺已是被奪去了50%。兄弟姊妹之間,既是手足,也是天生的競爭者,處處充滿角力。
作為父母,時刻要證明自己公平,又會不會太難?幾十年後,我終於明白母親大人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