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一事弄得滿城風雨,再次激起部份港人移民的念頭,有移民中介表示,近日收到的移民查詢激增。其實,香港有不少有樓人士,更有超過六成半人士已供滿按揭,實力相當雄厚。假設不打算將香港物業出售,即使舉家移民,仍可找專業機構如銀行為業主進行租務管理。
根據現行金管局的指引,現契或仍有按揭物業都可將物業出租。不過,仍在供樓的業主必須在出租前先取得承按人(例如銀行或財務機構)的同意,取得「出租同意書」。若業主不在港,或擁有多個物業分身不暇管理,除了交托給親友打理外,部份銀行有提供「管業收租」的服務,適合不希望或無法自行處理租務事宜的業主。
如業主有意委託銀行管理收租事宜,銀行需要業主開啟儲蓄戶口,並簽署一系列開戶文件,如放租的意向價錢、授權信等。銀行的收費率會視乎每月租金而定,再收取指定百分比作為管理費,一般來說約為3至5個百分點。每次租約完結後,若業主打算繼續委託銀行租管,銀行將再次收取一次性的續約費用,約為港幣數百元。除了收取租金外,銀行更可協助業主繳交差餉、管理費,甚至購買家居保險、火險等,收費另議。
相信不在港的業主亦會擔心其他突如其來的狀況,例如租客欠租、家居損毀等,某部份銀行亦會為業主代聯絡及委託律師樓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租或收回物業,甚至安排和協調維修及保養物業。而各銀行收費不一,建議業主向多間銀行查詢及比較。
除管理租務外,業主更可委託銀行刊登廣告,以代理招租及樓宇買賣,部份銀行會收取一次性手續費及招租廣告費用,並將單位轉介給地產代理協助出售或出租,待事成後收取佣金,佣金比率則與地產代理大同小異。
香港按揭利率一直處於低水平,加上樓價高企而首期門檻高,租賃市場有一定的需求,部份租金回報可達三厘以上。另一方面,在香港在土地長期供應不足的大前提下,樓價難以下跌之餘仍甚具潛在升值空間,因此保留物業並放租將會是不俗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