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十月,為媽媽的身體帶來不同的轉變,而孕婦運動不但可增加心肺能力,亦能強化肌肉,更可減低妊娠糖尿病等風險,不過在孕期做運動還是要根據個人的身體狀況調整。
日前台灣知名網紅「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Sydney在懷有第7胎時仍然爬上高山,引起熱議,不少人批評孕婦登山風險高,認為她的行為不負責任。
(圖片來源:「林叨囝仔 The Lins' Kids」@Facebook)
根據台灣國健署的「全民身體活動指引」指出,若懷孕在進行運動時,出現頭暈、頭痛、呼吸困難、心悸、子宮收縮、陰道出血、破水或身體感到疼痛、無力,就應該立即停止運動,情況嚴重時需緊急就醫。
此外,如果孕婦的體溫持續高於攝氏39度以上,容易令發育中的胎兒出現脊髓缺損的情況,所以懷孕中的婦女應該避免一次過進行超過30分鐘的劇烈運動,尤其是在炎熱和潮濕的天氣下,故孕婦應該盡量在涼爽和通風的環境下運動。
部分孕婦不宜運動
而根據2015年美國孕產科醫學會建議,患有以下疾病的孕婦應該完全禁止運動,包括患有嚴重心血管疾病、重度氣喘或慢性肺疾病、子宮頸閉鎖不全、懷有多胞胎有早產風險,於懷孕中後期出現持續性陰道出血、前置胎盤或胎盤異常、經醫生判斷為有早產風險或有安胎經驗、破水、患有妊娠毒血症或妊娠高血壓、嚴重貧血(Hb<8.0 g/dL)等,都應絕對禁止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