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女兒都是爸爸的掌上明珠,台灣一名爸爸知道女兒即將出嫁後,雖然很開心女兒長大了,但是仍放不下心,於是寫下10點對她的叮嚀,希望她婚後生活會幸福愉快,內容叫人催淚!
1) 不要住在奶奶家
無論老公用甚麼理由,希望你住進他家裡,都不要接受。因為沒錢買樓可以租;儲錢買房子,沒必要;沒錢租房子,那為甚麼要結婚?即使住在老公本來的家,你們都要繳家用,何不拿這些錢去租房子?
2) 不要放棄自己的工作
工作是你的生命養份,也是你了解世界的窗口。照顧孩子的事可以由你主要負責,但老公不能是唯一的經濟收入來源,家裡的事都不能只有你自己一人做。工作能為你帶來經濟上的安全感,否則你就將你的未來寄託在一個人身上,是很不可靠的事。
3) 不要胡亂當擔保人
買房子,如果登記名字時有一半是你的,可以考慮當房貸的保證人;借錢,如果一半給你用,也可以考慮當銀行的保證人;買車,如果是輪流開,也可以考慮當車貸的保證人。夫妻只是身份與財產上的契約,不用把所有身家都賠上去。你要確定你能賠得起時才能當擔保人。
4) 不要回家拿錢給老公
你爸爸不是提款機,如果為了討老公歡心,而把爸爸的老本花掉,你之後應該都擔當不起還錢的本事。除非你奶奶願意以相同方式對你,否則不要回來找爸爸要錢給老公。
5) 不要忍受任何暴力
言語暴力、肢體衝突,通通都不行。夫妻同居義務,是指住在一起,不是指性行為。如果他強迫你發生性行為,可以錄音錄影,告他強制性交罪。即使只有一次,就不該原諒他,應該立即申請保護令。
6) 不要認為母愛是天職
生孩子與否請先在婚前好好溝通。如果決定生,請好好愛孩子,但不要認為生養孩子是媽媽的責任,你跟你先生要一起努力。好好跟先生溝通,分擔照顧孩子的工作,讓他可以順利的成長。沒甚麼「你是女人,一定要照顧家庭」這種說法。
7) 不要放棄家用有部分都是你的零用錢
雖然說花自己賺的錢最爽,但如果真的選擇在家當全職主婦,請認真的跟老公討論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攤。不要接受低於一般水準的「賞賜」,老公給你的錢不是你乞討來的,而是你應得的,畢竟這是家庭生活費用。
8) 不要有外遇
離婚以前,請不要外遇。曖昧簡訊、牽手、接吻等等,都是侵害配偶權的行為,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如果跟配偶以外的人做愛,更可能涉及通姦罪。如果真的不能白頭偕老,那就早日分開,外遇不會讓你快樂,只會讓你覺得生活很煩而已。
9) 不要把「離婚」掛口邊
離婚這種事情是要就一針見血,千萬不要拖泥帶水,隨口說離婚,愚蠢又無意義。婚姻如果可以修補,那就好好協商。
10) 不要忍耐
忍耐不會是好事,一旦有事,請開誠布公好好談,離婚不是壞事,只是兩個人無法過而已。但如果無法過,還忍耐撐著不離婚,那麼就是壞事了。委曲求全,最後只會顧此失彼,最後失去自己。
人生苦短,結婚或單身也好,最重要的是自己開心快樂就足夠了。結婚後也請在保留自己的獨特性的前提下,與另一個人共同努力。沒有經營的婚姻,不如單身就好。
還有,記得不開心的時候,你還可以回家。
資料來源︰呂秋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