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為中國傳統習俗之一,指父母把未成年的女孩送養或賣到另一家庭,待女孩長大後就會成為該家庭的媳婦,與家庭的男孩結婚。不過,現代講求自由戀愛,童養媳早已不合時宜。有從小被收養的港女,懷疑養父母把自己當成童養媳,希望自己與聾啞的哥哥成婚,令她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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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港女在Instagram專頁《名校Secrets》投稿指,自己的家庭背景比較複雜,據養母所說,她由4個月大時被領養,至今16歲也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而養父母育有一名聾啞兒子,哥哥比她年長6個月。
她透露,養父母近日經常關心其感情事,更灌輸她不應與其他男生談戀愛,直指「出邊啲男仔冇一個好嘢,到頭來只會傷害到我」,但最令她感到不妥的是,養父母經常問她對哥哥的看法,「佢成日都問我覺得我阿哥點,靚唔靚仔/好唔好人」,有一日竟直接問她我會不會和哥哥結婚,令她大感無奈。
港女直言,起初認為養父母只是出於關心,雖對他們的舉動感到厭煩,但因自己是被領養,認為不應有太多怨言。直至近日,有朋友提起童養媳的話題,她才驚覺自己正經歷相似的情況,更認為自己像童養媳,遂向網民提問,「佢哋係唔係驚阿哥無人會鍾意,所以領養我,希望我大個嫁畀阿哥?」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人勸港女成年後就立即離開家庭,而且要忠於自己的想法,「如果未來真係出現咁嘅情況,真係快逃」、「問題係你想唔想嫁,唔鍾意都無得強求,佢哋要夾硬嚟就建議樓主離開呢個屋企」,亦有人提醒她,即使想報答養父母的恩情,也不用勉強自己,「遵從自己內心嘅選擇,至於養育之恩,可以遲啲大學畢業後返工搵錢,畀返啲生活費佢哋」。
根據 《領養條例》第13條,領養幼童是領養人及該條例所述的父/母,在合法婚姻中所生的子女一樣,在其他情況下,猶如該幼童是領養人在合法婚姻中所生的子女一樣。換言之,養女在法律上並不可以與哥哥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