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講到,我們曾經參與一些沖繩的釣魚活動時,你可以把當天的魚獲賣給漁民,如果你能夠釣到珍貴的海魚品種,漁民的收購價也會相對較高。有見及此,我們也跟孩子們有類似的協議,如果他們在釣魚時,我們也會跟孩子們購買他們的漁獲,好讓他們經驗漁民的生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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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我們在想,應該用什麼基準(重量/大小/種類等等)去衡量買魚的價錢時,孩子們看著他們捕獲的魚兒,在水桶內游來游去,就反而提出了一個問題。他們問:「可否把他們放回水裡去?我們不想要錢,想讓他們回家去見牠們的爸爸媽媽和魚BB。」
我和老婆聽到他們的這個建議時,都嚇了一跳!因為我們估不到孩子會這樣說。我們一路以內都是希望透過「釣魚」這個興趣,去教導他們怎樣去發展一個健康有益的興趣,同時又可以賺到零用錢。當中也教導他們如何去選擇漁具,怎樣找出最有機會釣到魚的地方,怎樣去保存漁獲等等。
可是,我們完全沒有想過他們對釣到魚兒有如此憐憫之心,寧願犧牲他們辛苦的釣魚歷程,到希望把魚兒放回水裡,讓牠們可以與「家人團聚」!這一點是對我們作為父母一個當頭棒喝的一個警醒。因為我們的想法實在太過「大人」,著意投資於與回報。但孩子卻一句「KO」了我們的本意,把我們的注意力狠狠的轉向慈悲和良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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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們都本著「受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去教導孩子,希望他們他朝在社會上可以自食其力,但原來我們完全忘記了孩子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其實,「同情心和同理心」反而是他們日後能夠可以在社會上幫助更多人(繼而獲得更大財富)的基礎,而並非單單計算「投資與回報」這麼膚淺。
所以,與其「受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不如「為釣不為魚」,教導孩子心中富有,才是教育孩子最關鍵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