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另一半一同置業,應該落一方的名,還是聯名,似乎是經常出現的問題。如果物業本身是以家人以交出公屋作條件,換取購買居屋的機會,又應否加入另一半的名字?有人妻在網上發文,指年老的父親有意把物業轉到她的名下,而丈夫負責按揭供款,要求同時加入他的名字,令她十分猶豫,遂發文向網民求意見。
該名人妻在親子王國討論區以「層樓應該加老公的名字嗎?」為題發文,指她的爸爸不久前以綠表一人名義購入新居屋,並把原有的公屋交還予房署,於是人妻一家三口與爸爸一同遷入新屋。
至於新居的置業開支,就由人妻負責首期,丈夫負責按揭供款,每月大概1.4萬元。人妻表示,由於爸爸年事已高,打算向房署申請把物業轉名給他們,她就打算寫女兒的名字,但老公對此卻非常不滿,「佢覺得我很過份,話我無當佢係家人,原因係佢有負責每月供樓,所以要求居屋也要加入他的名字,與女兒聯名」。她向網民求意見,「應該寫佢名嗎?因為我覺得寫阿囡就最公平,日後免爭咬(爭拗)。」
《多功能老婆》劇照
帖文引起熱議,有人認為為免爭拗,就不應該把物業轉名,「明白爸爸年老,但即使百年歸老,都係由個女承繼,有咩必要要轉名?」,亦有人批評樓主的丈夫太計較,「我反而奇怪點解個男人咁堅持要有自己個名,個人感覺佢好計較,將來層樓都係比個女,係都要寫多個名有乜謂?」。
亦有人認為,樓主應該尊重丈夫的意願,不要為此影響夫妻感情,「老公有份供正常要加返名吧,你唔想加可以自己供返」、「想樓主嘗試由老公角度去諗,堅持唔加名,影響夫妻感情」、「掉返轉,你有份供樓,但老公話唔肯寫你名,女人信唔過……你有咩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