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新抱,有責任每個月給家用供養老爺奶奶嗎?有港婦在網上發文,批評姑仔要求她和丈夫把家用加碼,但自己與奶奶的關係惡劣,對方更曾經把她趕出家門,令她感到不滿。
事主在親子王國討論區,以「姑仔要求我比家用養奶奶合理嗎?」為題發文,分享指自己在結婚初期曾經與奶奶同住,每個月與丈夫合共給奶奶7千至9千元作家用和住屋費,但同住不久後,奶奶開始對她不滿意,不停惡言相向,加上受疫情影響,事主不幸被裁員,奶奶更是變本加厲,於是老公為了保護她,決定一同遷出。
後來,丈夫與奶奶協議,每個月給奶奶2千元家用,而姑仔與丈夫都是高薪厚職,每個月給4千元家用,但最近奶奶不時向姑仔呻不夠錢,姑仔認為自己已經外嫁,亦要供養小朋友,遂要求事主把家用加碼,更出言批評「有錢養狗無錢比家用養奶奶」,令她大感不滿,「我覺得好過份,大家認為姑仔咁做合理嗎?」
帖文引起熱議,有人批評姑仔厚面皮,「自己唔養阿媽叫阿嫂養」、「家用問題 係你老公同佢阿媽嘅事,奶奶無份養大你,與你無關」亦有人認為如果奶奶對家用不滿意,應該主動向兒子提出,不應該靠女兒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