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奧地利父母把女兒孩時的尷尬照片,分享到 Facebook 戶口中。
而經過女兒的多番要求,他們仍拒絕刪除照片,於是這位18歲少女決定起訴父母。
少女表示,父母上載了超過500張童年時的照片,而部份屬比較私人及令她尷尬的。
2009年,當她11歲,父母就開始這樣做,他們把照片分享給超過700位朋友,令她感到不舒服和尷尬。
她認為,這些照片侵害了她的私生活權利,而父親表示由於相片是他拍攝的,自己擁有照片的版權。
法官將會為此案裁決,而理論上,這位少女有很大機會勝訴。
女兒說:"他們不知道羞恥,也沒有底線-根本不在乎相片是我在如廁,或者裸體在嬰兒床上-每一個階段都拍下相片,然後展示於大眾面前。"
這並非首次有子女控告父母分享相片。去年三月,英國就有一名青少年控告父母,上載私人的童年照片到 Facebook,而該名青少年獲判勝訴。
法庭判青少年獲得二十五萬英鎊 (約二百四十一萬港元) 的賠償。判詞說:"看著這些照片,很明顯地你在利用孩子,去獲取 Facebook likes。這是個可恥的行為,下一件事會是什麼?出賣你的婆婆?"
今年初,法國警告父母別把孩子照片上載到網上,可能被罰款四萬五千歐元 (約三十八萬八千港元)。原因是,孩子成長後,會對某些私人照片給分享,感到不快。
另外,法國當局也提出安全理由:一些綁匪會利用照片去找尋目標,瞄準富家子女作案。
Source: 18-Year-Old Sues Parents for Posting Embarrassing Childhood Pictures on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