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方知父母恩,有了自己的家庭時才明白箇中的不容易。但到了這個階段不但開支增多,也會希望儲多點錢為自己的兒女好好打算。筆者偶然在網上討論區看到有人假設:子女詢問可否只供養兩老18至22年,其後便不再全數供養兩老的生活,因父母也養育了自己約18至22年。聽到這樣的話,為人父母的你會覺得如何?
有網民反問,這個問題父母能說「不」嗎?有朝一日子女不再交上家用,雙親亦無可奈何。部份網民認為子女重心放在自己家庭是遲早的事,但由他們這樣明明白白地講出口,未免顯得無情。就像為責任供養兩老,需計算應「還」到幾時,養多少年。供養父母需要像供樓一樣,設立期限,期待早日「甩身」嗎?
其實不少父母在子女組織家庭後,都會主動提出扣減家用,為子女生活減輕負擔。話雖如此,筆者亦曾看過一些關於「發錢寒」父母的討論,有些父母真的想將子女大部份收入拿到手裡。那麼身為子女,的確無法為自己的家庭計劃。
有人說父母不是子女的債,不應子女負責他們整個人生,他們也有責任為自己維持老來的經濟狀況。也當然有人說好好照顧父母才是孝順,就算不是每月交上生活費,也應該在財政上繼續支持父母。例如大時大節、醫療上的開支。
每個家庭都不盡相同,能夠有商有量、互相體諒固然是最好。若供養父母變成一場看似「公平」的計算,那真是令人心傷。試想,金錢瓜葛尚有可能計得清,但年幼時備受的愛護及教育,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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