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筆者一直很佩服在職媽媽;近來身邊的一位密友,就在一個朋友聚會中公布她懷孕的好消息,再靜靜的跟我談起她「自我燉冬菇」的經過。
還記得兩年前,她很努力工作,更得到「腦細」的賞識,從而升職到「坐飛機坐到變航空公司金卡會員」的亞太區經理這職位時,與筆者分享她的喜悅!看得出來,她當時是多麼喜愛她的工作;比男神黃子華說的「鬼上身」更恐怖的是,她把「我好鍾意返工」鑿埋係個額頭度!
兩年後,她跟我說她已「自我燉冬菇」,為的是要與老公實現「增加家庭成員」的這個共同目標,對於很喜歡小朋友的筆者,對她的決心不多不少也有點感動。
其實,有多少在職媽媽,為了孩子或家庭而犧牲了自己的事業?
美國麻省大學教授Professor Misra調查左5000個家庭及18,000個人更發現,就算有相同的教育背景或工作經驗,做咗媽媽同未做媽媽的女性比較,會有大約13至20%的「工資差距」,佢哋叫呢個差距做「motherhood penalty」,中文就係「做媽媽的懲罰」。
Professor Misra亦指出,就算美國在職媽媽的比率由1975年的五成上升到2015年的七成,這個工資差距的距離其實並沒有收窄了;而主要原因是美國缺乏「家庭友好」政策,例如係有薪育兒假期或政府補貼托兒服務等,導致女性在生育年齡階段,必須在家庭與工作上選擇如何作出犧牲。
回到香港,這些有助媽媽重回職場的政策亦一樣缺乏,於是在雙職父母的家庭,要成為媽媽都需要「自我犧牲」。由懷孕到產假結束差不多要一年時間,每生一個小孩,就要有一年時間與「升職」或甚至「加薪」無緣,更甚是像筆者的朋友一樣因為不想時常出trip,而要選擇「退位讓賢」。小孩出生后,老闆又未必能體諒媽媽想過「朝九晚五」這正常生活的願望,於是好的工作機會亦輪不到自己。
這些事業上的犧牲,筆者相信很多在職媽咪都「心甘命抵」,不過作為老公卻不能認為這就是母愛,是理所當然的事而take it for granted。甘願犧牲,卻又感到很委屈,也許就只有過來人能感受得到。
Reference: http://money.cnn.com/2018/03/13/news/economy/motherhood-penalty/index.html